所谓特赦,指的是2011年新劳资协议签订后实行的一个特殊规则。该规则规定,一个球队可以选择裁退一名球员,称之为特赦,特赦后该球员的工资在计算工资帽和奢侈税的时候将从球队总薪水中去除,这样球队可以通过特赦来腾出薪水空间和避免奢侈税。
特赦是裁退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理解为古代皇帝登基时候的大赦天下。不过这儿的皇帝登基变成了新劳资协议签订而已。在2005年签订劳资协议的时候也曾经有过特赦的规定,不过那次只能在2005年当年使用,并且计算入工资帽,但不计算入奢侈税。
每个球队的特赦指标只有一个,但是可以选择在2011-12到2015-16赛季前使用。除了2011-12赛季外,其余赛季的使用时间是冻结期结束后的7天之内。被特赦的球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那就是在2011年7月1日前就在该球队效力,并且在被特赦之前没有经历过交易、签约、提前续约、合同重新谈判等更改合同的情况。在2011年7月1日之前被裁退的球员,球队也可以特赦他们剩余的工资。
被特赦的球员也有48小时的认领期,不过过程和普通的裁退不同,普通裁退只能全额认领,但被特赦的球员别的球队既可以全额认领,也可以用他原来薪水的一部分来认领,这叫做竞价。竞价以1美元为单位。如果有不同的球队都来竞价,那么价高者得到该球员,所以全额认领处于优先的位置。如果不同球队出的价格相同(包括同时进行全额认领),那么战绩差的球队排名靠前,这和普通的裁员一样。
竞价并非公开进行的,而是每个参与竞价的球队都一次性向联盟提出申请,参与竞价的球队彼此不知道对方的价格。最终价高者获胜。
竞价也有起始价格,取以下两个数值中较大的一个:所有保障赛季的底薪之和,所有保障赛季中非保障部分薪水之和。举例来说,如果球龄超过10年的球员剩余2年薪水,每年1000万,其中第一年全保障,第二年60%保障,那么他的起拍价就是400万美元,因为10年球龄的两年底薪也只有不到300万,低于非保障的400万。
参与竞价的球队需要有薪水空间,这和裁退的认领不同,裁退球员的认领可以使用伤病特例或者底薪特例,特赦球员的竞价必须是薪水空间。
关于竞价时薪水空间的详细规定是:球队在参与竞价时可以没有足够的薪水空间,但必须有单方面腾出薪水空间的能力,在赢得竞价的同时必须完成腾薪水空间的操作。单方面腾出薪水空间包括裁掉非保障合同,放弃自由球员的续约权,放弃TE等。但交易不包括在内,因为交易需要两个球队配合完成,不算单方面腾空间。由于裁员和放弃续约权等都是不可逆操作,所以在赢得竞价的同时再完成即可,避免裁员后又输掉竞价,导致两手空空。
竞价成功后,球队需要支付的包括:1竞价的薪水,平均到每个保障赛季中(不考虑保障比例),2各种其他费用比如说交易保证金等,3,非保障赛季的薪水也需要全额支付。
特赦的球队支付该球员剩余的薪水,举例来说,尼克斯在2011年特赦了比卢普斯剩余的1年1420万美元的合同,快船以200万美元竞价成功,那么尼克斯就只需要支付剩余的1220万美元。
被成功竞价球员的伯德特例和早伯德特例得以保留,不过在此后占据空间和续约金额的计算的时候,采取的是特赦前的工资,而不是竞价的工资。比如说一个工资是1000万美元的球员被特赦,被另外一个球队用200万美元认领,那么接下来计算他续约时候的一切数值,均按照1000万来处理。
被特赦的球员在他合同期内(包括选项和ETO)都不能回到原来的球队效力,竞价获得该球员的球队,需要等到下个7月1日之后才能交易他,如果该球员被交易,那么得到他的球队被视为竞价成功的球队。
球员被竞价获得后也可以再次被裁退或者买断,这时候薪水的分配按照双方实际支付的比例进行。举例来说,一个球员薪水1000万,50%保障,被特赦后另外一个球队以400万竞价成功,原球队支付剩余600万。如果新球队裁退他的话,那么这500万保障部分就按照4:6分配,原球队支付300万,新球队支付200万。不过,如果在被特赦前他只有60%保障,竞价后度过了某个时间导致了100%保障,那么多出来的这40%将由新球队支付,和原球队无关。
如果一个球员被认领后决定0元买断自己的话,那么他买断的是原合同而不是新合同。比如说比卢普斯在快船时候,如果决定0元买断,那么他放弃的不是快船的200万美元,而是原来的1420万美元,尼克斯也不需要支付剩余的1220万美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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