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领骑赛
概念
摩托领骑赛是一种每名参赛运动员由一名摩托车领骑员引领骑行的比赛。
摩托车和领骑员
比赛组织者的国家协会按照条款3.6.007至3.6.028的有关规定,提供10辆摩托车(其中2辆备用)。备用摩托车可由任一名领骑员使用,或当领骑员的摩托车出现故障时,就要使用备用摩托车。
裁判员要检查摩托车,如有必要,可以请在此类工作中经验丰富的机械师帮助。
在每次比赛之前,要在裁判小组指定的时间里进行检查。
经过检查后的摩托车要放在一个能上锁地方,钥匙要保存在裁判的手中。只有在快上跑道时,才将摩托车交给领骑员。
在两次检查之间,领骑员只能使用同一辆摩托车。
领骑员要有执照.
裁判长要指定两名候补的领骑员,并在整个比赛中要随时做好准备。如果比赛中的摩托车出现故障,他们将驾驶备用摩托车上场。
比赛的组织
摩托领骑赛可以以固定的时间(1小时)或固定的距离进行比赛。
如果是后者,有关距离的规定如下:
- 分组预赛: 25公里
- 决赛: 2次,每次30公里
所有的分组预赛要在同一天进行。
裁判员要根据报名参赛人数,确定比赛的轮次。
比赛至少要分为两组,每组运动员最多不得超过8人
如果比赛分为两组,每组前3名以及两个组中成绩较好的第4名一起进入决赛。
如果比赛分为三组,每组前2名以及三个组中成绩最好的第3名一起进入决赛。
如果比赛分为四组或更多,每组的优胜者以及各组中的第2名按成绩排列,一共取七人进入
决赛。
决赛要进行两次,时间间隔30分钟。
每次比赛得分标准如下:
第1名 50分
第2名 35分
第3名 25分
第4名 17分
第5名 11分
第6名 7分
第7名 4分
最后的名次是由每名运动员在两次比赛中所获得分值总和决定的。如果成绩相同,以成绩较好的一次比赛的名次决定。
比赛程序
在跑道上的一条分界线称为“摩托领骑线”,划在整个跑道的1/3处。但是,它距跑道外沿至少2.5米。
在线的左侧部分,至少由能够容纳3名运动员并肩骑行的宽度。
禁止在界限以外骑行。如果一名运动员这样做了,他的对手们也不得从内侧超越他。否则,他们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试图超越对手的运动员,只能从对手的右侧进行超越的时候骑出分界线。同时,他还要在自己的右侧留有足够的空间让其他运动员进行超越。
每组运动员的出发位置和摩托车的分配,在上道时抽签决定。
决赛第一战的出发位置将在上道时抽签决定,第二战的出发位置与第一战相反。
在整个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应固定一名领骑员。
领骑员进入跑道时,不得有运动员进入,在领骑员进行数圈的热身活动之后,由发令员发出信号,参赛人员在出发位置各就各位。
运动员在起点按事先编排的顺序排列
鸣枪一响,表示比赛开始。一圈之后,运动员要跟在各自的领骑员的后面骑行。
在领先运动员将要进入最后一圈时,要有铃声提醒。运动员的名次取决于他们通过终点的先后顺序和完成的圈数。要理解的事,一旦获胜运动员完成比赛,其他运动员只能通过终点一次。
在计时的比赛中,在比赛结束前1分钟要有铃声。在比赛时间终止的瞬间,计时员要鸣枪一响。终点裁判根据每名运动员在通过终点线时的先后顺序及所完成比赛的距离,确定运动员的名次。
当一名运动员落后于领先运动员一圈时,他不可以停止比赛。否则,在一次警告之后,将被淘汰。
落后领先运动员5圈以上者即被淘汰。
领骑员出现下列错误将受到相应处罚如下:
处罚 旗示 程度
警告 绿旗 A
罚款500瑞士法郎 绿旗和黄旗 B
罚款750瑞士法郎和禁赛15天 黄旗 C
罚款1000瑞士法郎和禁赛1至3个月 红旗 D
犯规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1)在摩托领骑线以上骑行,与对手距离不足10米 A B C D
2)被对手超越时,在摩托领骑线以上骑行 B C D
3)和对手一起在摩托领骑线以上骑行 B C D
4)被对手超越时,违反:犯规(1) B C D
5)被对手超越时,违反:犯规(2)或(3) C D
6)当一名对手超越时,挤向护栏 B C D
7)当两名对手超越时,挤向护栏 C D
8)领先距离不足5米,向后退下 C D
9)企图4人并肩骑行 D
10)从内侧超越 D
11)单手握车把骑行 A B C D
在运动员与领骑员接合之前,摩托车出现故障或公认机械事故,出发无效,运动员重新出发。
如果运动员与领骑员结合之后,出现上述问题。运动员可以享受接近1500米的圈数的中立圈。在最后5圈或者在计时赛中最后1分钟不享受中立圈,比赛继续进行。出事故的运动员的名次,要根据他在发生事故时所处的位置确定。并且,裁判对其成绩予以认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该运动员的名次列最后。
如果跑道不能使用,比赛必须全部重赛。除非比赛进入最后10圈,或在计时赛中进入最后2分钟。这种情况下,运动员的名次将根据他们在最后一次通过终点线的位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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