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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财政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各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文体〔2017〕24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体育竞赛和活动。重点支持根据海南自然资源和人文特色创设的品牌体育赛事,支持全国性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和活动,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海南赛事品牌。

(二)体育健身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以及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产业化发展。

(三)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影视、广告、会展、多媒体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四)体育场馆项目。支持体育场馆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体育场馆与基础设施。

(五)体育服务贸易项目。支持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技术培训等为重点开展体育服务贸易;鼓励海南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打造体育服务贸易品牌企业。

(六)体育中介项目。支持发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体育培训等中介服务;培养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支持和打造品牌体育用品项目。

(七)开展体育产业宣传推广、规划研究、标准制订、统计分析、项目评估、资质评审等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八)海南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支持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必须在海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产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海南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并属于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做到项目资金单独核算。

(四)申报单位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近3年内(设立不满3年的自设立以来)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正常实施的能力和条件,以及高素质运作团队和稳定的自有配套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六)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七)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企业资信,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三、支持方式

2018年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绩效奖励、项目补助、保费补贴、补充国家资本金等方式支持体育产业项目发展。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项目评审单位在综合评审后,根据专项资金规模择优支持。

(一)股权投资。对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产业企业进行投资。

(二)贷款贴息。对用于体育产业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三)绩效奖励。已经完成项目投资运营,对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产业项目给予绩效奖励。

(四)项目补助。重点用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和项目。

(五)保费补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适当补贴。

(六)补充国家资本金。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体育产业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跨区域整合可适当补充国家资本金。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项目背景材料、项目绩效目标及主要内容、项目执行进度安排、申请资金金额及预算安排、近3年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自筹资金安排情况和其他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版营业执照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专项材料

1.申报股权投资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介机构验资报告。

2.申报贷款贴息的,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和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申报绩效奖励的,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参赛(与)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提供)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申报项目补助的,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场地租赁、购置合同、装修合同和发票等开办成本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申报保费补贴的,需提供保险合同、保费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申报补充国家资本金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使用方案。

(三)其它材料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在项目审核过程中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9份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皮、基本材料、专项材料、其它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和本通知要求,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官网(https://wtt.hainan.gov.cn)下载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在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县文体局,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文体厅体育产业处。

(二)项目初审。所在市县文体局会同财政局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文体厅汇总,由市县文体局出具本市县所有申请项目审核报告。各市县文体局、财政局分别存档1份申报材料备查。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由省文体厅进行初审。初审部门须通过查阅材料、原件审查、实地调查等方式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单位要予以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设立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重大举措,各市县文体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要把握文件精神,领会申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规范申报程序。各市县文体局、财政局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对所有申报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科学公正地筛选项目,助力地方体育产业发展。

(二)择优申报。综合考虑资金规模、时间进度、产业工作实际情况,各市县应根据当地重点支持方向筛选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影响和较强代表性的项目上报,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体育产业项目发展。省文体厅会同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规模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按时申报。市县文体局、财政局和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市县文体局要分别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报送至省文体厅体育产业处。

附件:附件1: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度申报表.docx

附件2: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资金申报工作人员联络表.doc

附件3: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4:申报材料标准封面格式.doc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3月7日

  

4月20~23日,体银商学院体育综合体与运动休闲特小镇开发运营研修班(第二期)将于杭州举行会议邀请体银商学院院长、体育BANK创始人安福秀博士、凯泰资本执行总裁段均锴、江苏体育产业研究院理事刘力、陆道原乡总裁周莉、啪啪运动联合创始人刘平、深圳泰山体育科技董事长卞志勇、万龙滑雪场副总经理沈联春、蜈支洲岛副总裁杨晓海等进行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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