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工会”呼声高却久未成立 足协要为球员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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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8日10:16
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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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曾经呼吁多时的“球员工会”并没有成立,但近期中国足协联赛部正在酝酿一份球员工资收益保障制度的文件,一旦该制度出台,对所有在中国足协注册的球员而言都将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由于俱乐部本身的实力良莠不齐,近年来多次发生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的情况,辽宁中顺、陕西国力、四川冠城等甲A俱乐部拖欠工资、奖金的事已经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而哈尔滨兰格等甲B乃至乙级俱乐部这种类似情况更加频繁。不过,缺少法律意识的球员并不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来办,也没有向足协申诉,只能等待俱乐部“开恩”。在黎兵、姚夏等被拖欠工资的四川球员将大河俱乐部告上法庭后,足协也感觉到此事的严重性。联赛部经过研究后,终于开始酝酿出台制止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的文件。
据悉,该文件将根据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的期限作为处罚的依据。如果拖欠工资达到3个月,足协将对该俱乐部给予警告;拖欠达到4个月仍未发放的,足协将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一条是,将俱乐部所属球员进行出售,转会所得将被足协强制扣留,作为被拖欠球员工资的备用金,俱乐部也将受到其他处罚。不过,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的依据并不在于媒体是否披露,必须有该俱乐部球员向足协提出后,这种情况才可能被受理。
如果该方案最后形成文件下发,这对中国足球的影响是非常积极的。尽管在前几年一度有球员呼吁成立球员工会,维护在与俱乐部等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球员本身的权益,但却因为某些原因迟迟没有成立。如果作为俱乐部对其负责的中国足协亲自出面,建立维护球员工资收益的强制制度,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进步。记者张卫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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