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哨案”今上法庭 只有两名记者获准旁听"的评论
关于 “黑哨案”今上法庭 只有两名记者获准旁听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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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ehe 发表时间: 2003-02-21 17:37:35.0 IP地址: 202.115.71.★
愚民并不是永远能成功的,终有一天人民会起来的!!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03 23:44:17.0 IP地址: 192.72.81.★
曾记得绿城俱乐部老板宋卫平说过龚建平是“可怜,可悲”,其实他也知道,龚只不过是个替罪羊,和中国成千上万的贪官比起来,龚建平实在是“可怜,可悲”啊。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30 14:25:58.0 IP地址: 61.171.147.★
辞海中有没有公审一词?定义是什么? 还不赶快改去!!!!!!!!!!!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30 13:12:03.0 IP地址: 61.170.147.★
的确怪,公审只允许2人旁听,是不是搞错了?
网友:读朝 发表时间: 2003-01-29 21:15:27.0 IP地址: 211.150.238.★
好啊,大快人心
网友:浪得虚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20:23:54.0 IP地址: 211.156.8.★
枪毙他!!!!!!!!!!!!!!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20:11:33.0 IP地址: 61.175.241.★
不是公开审理吗,怎么又不让人旁听呢,怪
网友:江山龙羽 发表时间: 2003-01-29 18:52:33.0 IP地址: 61.52.7.★
让软弱的我们学会铲忍,很很面对每次寒冷。天呀,这次又受骗了,又受伤了。中国足球,又一次玩人的技俩。老包去哪了,包青天在哪,不行,我得去找老包了。做个好梦吧!明天不还得过。骗子又来做秀了,巨龙们争亮眼,永永远远的争亮眼。(对了,骗子们什么时候是在无人的时候行骗的呀)。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18:42:50.0 IP地址: 218.68.223.★
中国特色!!!!!!!!!!!!!!
网友:皮皮鲁 发表时间: 2003-01-29 18:00:57.0 IP地址: 61.170.134.★
非得杀鸡儆猴不可,严惩不贷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17:46:16.0 IP地址: 218.65.110.★
中国干什么都是抓小头,放大头,放着那么多裁判不抓就抓他一个,摆明了是个替死鬼,总算他也忏悔了,还是放的好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17:43:49.0 IP地址: 211.167.225.★
足协内部如何处置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17:40:06.0 IP地址: 218.244.76.★
难道只让龚做替罪羊吗?所有这些让他一人承担不残忍吗?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17:32:13.0 IP地址: 210.74.230.★
小龚只不过拿了点小钱,不拿白不拿。倒霉的是怎么偏偏只逮了他?我实在想不通,难道只有小龚受了点贿?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29 17:29:54.0 IP地址: 152.104.237.★
鉴于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忏悔的裁判,特赦无罪。并且进入反黑哨委员会。主抓打击黑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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