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可能导致得分的进攻--FIFA再度放宽越位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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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9日15:56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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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前锋们盼望已久的好消息终于传来,昨天,国际足联向各会员下达了一份指导文件,对越位的判罚有了明确的规定,不仅大大鼓励了进攻,还结束了如何定义“干扰比赛”的争端。
这份指导文件并没有对现有规则进行修改,而是明确了裁判掌握越位的尺度———只有当球员“在运动情况下干扰比赛,干扰对手或者在其位置上获利”时,他才可被判为“越位”。这意味着只要球员没有触球,或者直接阻挡对手的视线以及移动路线,就不会被吹“越位”。文件精确地将“干扰比赛”定义为“控制或者接触从队友那里传来或经过其接触的球”。“干扰对手”被描述为“阻碍对手拿球或者潜在的控球能力,例如阻挡守门员视线或动作,或者在来球路线上摆出姿势动作以欺骗或分散对手注意力”。“在其位置上获利”则意味着“在越位位置上处理从门框上弹回的皮球”。
这种解释的最大特点是要求助理裁判的举旗略微“延迟”一下,如果球员处于“被动的”越位位置上,助理裁判将“视而不见”,只有当这名球员触球时,边旗才会举起。
国际足联声称,这种新解释的目的是“尊重该项运动的规则,并且保护可能导致得分的进攻,这才是足球运动的终极目标”。 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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