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终于出来了,但是,仔细推敲后发现,足协这“一刀切”的决定并不严谨,极有可能再次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 首先,长春亚泰实在有点冤枉。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是五牛与绵阳导演的“11:2”,如果足协当时就能处罚两队,亚泰绝不会铤而走险,与绿城再玩个“6:0”。现在,足协一巴掌将他们全打死,亚泰实在是冤枉。 在足协出台的处罚规定第二条中:“取消9月29日成都五牛队对四川绵阳队、10月6日江苏舜天队对成都五牛队、浙江绿城队对长春亚泰队三场上场比赛国内球员2002年注册资格。”屈指一算,5支球队,60余名球员全部遭封杀,甲B将大范围失业。对于这些职业球员,不调查、不举证、不加以区别对待,统统剥夺工作权利,实在是“死未得其所”。 在第七条中规定:“以上俱乐部从本决定下发之日起进行3个月的内部整顿,并将整顿结果于2002年1月15日前上报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将根据上述俱乐部内部整顿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参加2002年度的甲、乙级联赛和足协杯比赛。同时对被处罚运动员和教练员保留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权利。”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中国足协还要给造假者留下翻案的机会?是不是球迷们还要看到这样一幕:2002年1月,足协以涉假俱乐部整顿情况大好为由而进行赦免。但愿不会!王千马本报记者王健 (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