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大案要案”规格准备 六套人马“侍候”龚建平"的评论
关于 按“大案要案”规格准备 六套人马“侍候”龚建平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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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03 22:06:43.0 IP地址: 218.79.71.★
看蓝球吧!看姚明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10 14:05:47.0 IP地址: 202.105.138.★
黑哨只有龚吗?我觉得不会吧。龚并不冤,但如果有一些抗拒者却因此可以看热闹,暗自庆幸,甚至幸灾乐祸,落井下石,那应该将是中国法律的一个污迹吧。包公是一个“坦白从严,抗拒更从严”的清官,这样很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都是不错的,不过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同意“坦白从严,抗拒从宽”呢?如果都同意的话,我就觉得龚真的很傻,傻得有点迂,迂得可爱!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9 18:42:28.0 IP地址: 202.109.96.★
一只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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