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子晚报:龚建平——可怜的悲剧人物"的评论
关于 扬子晚报:龚建平——可怜的悲剧人物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留言: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之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1、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8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相关评论共 33 条
下一页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8 18:37:44.0 IP地址: 61.153.159.★
有理,我同意,真正应查查哪些官员们,可叹可悲,又一个替死鬼。
网友:coco20002270 发表时间: 2003-02-14 07:58:32.0 IP地址: 61.175.234.★
一只可怜的替罪羊而已。
网友:coco20002270 发表时间: 2003-02-14 07:57:24.0 IP地址: 61.175.234.★
坦白从宽,就地收监;
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4 06:54:32.0 IP地址: 61.161.16.★
龚建平你可是真倒霉呀,比你大的倒没事,全国只有你一个黑哨吗?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4 01:24:05.0 IP地址: 218.11.71.★
不公平啊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3 18:15:05.0 IP地址: 210.52.26.★
我一定记住:打死也不说!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3 18:02:03.0 IP地址: 218.88.120.★
应了一句话:坦白从严,牢底坐穿。把一个良心发现的忏悔者判了个重刑,这说明什么? 黑!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3 17:10:16.0 IP地址: 61.171.253.★
只要对此案涉嫌的俱乐部进一步追究,由涉嫌俱乐部有关人员挖掘其余涉嫌裁判与足协(或自由)中介人,再挖掘其余涉嫌俱乐部有关人员,……如此往复,一查到底,不信没有结果。关键在于足协仅以此案作为代表应付过关而已,所以只有龚建平一人倒霉!所以送贿者无事,涉嫌俱乐部及有关人员仅受罚了事!所以死扛不交代的过关!所以2003年别期望没有黑哨!!!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3 13:38:11.0 IP地址: 202.194.181.★
极对,我们看后面!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3 13:15:39.0 IP地址: 218.244.248.★
有理,没用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3 11:34:44.0 IP地址: 211.167.64.★
怎麽没人起诉行贿的?单判了个悔过的受贿者?
网友:月 发表时间: 2003-02-13 11:24:21.0 IP地址: 219.140.209.★
球场一团混水,足鞋就是清水吗
网友:月 发表时间: 2003-02-13 11:20:10.0 IP地址: 219.140.209.★
恭的良心发现是恭捉茧自缚的结果,如果他是混蛋也许他现在什么事都没有,现在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了。呜呼哀哉
网友:不平 发表时间: 2003-02-11 19:27:33.0 IP地址: 61.189.154.★
应了那句话: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网友:xieyaoling 发表时间: 2003-02-09 10:11:48.0 IP地址: 218.75.161.★
这事就完了?老实人天不欺,骗你的!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
相关评论共 33 条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