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日期:
1、第一阶段由各参赛省、直辖市自定。
2、第二阶段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1、每所学校参赛队伍数量不限。
2、每队可报运动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
3、本联赛第一阶段校际赛的高校将《2003—2004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报名表》报送本学校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学生体育协会。
4、经第一阶段比赛获得本省、直辖市第一名并取得本联赛第二阶段资格的院校将《2003—2004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报名表》报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5、各参赛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生体育协会在赛前一周将帐号报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收到核准后将划拨预赛经费。
6、各参赛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生体育协会将本地预赛秩序册于本地预赛开始后报寄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7、请各参赛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生体育协会将本省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的院校报名表、集体照及比赛服尺码寄至教育部学生体协竞赛部。逾期不得参加比赛
(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或1104室。邮编100012
(2)电话:010—64802042转966或998
(三)关于运动员注册问题:
1、凡经第一阶段(本地区选拔赛)出线,获得参加第二阶段(南、北区预赛)的各队运动员,如未曾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办理首次注册者,必须统一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办理注册,并经审核领取〈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否则,均不允许参加第二、第三阶段的比赛。
2、办理首次注册办法:
(1)填写《全国大学生运动员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登记表》(见本规程附表),并附运动员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寄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2)注册费: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条例》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人民币50元整。注册费汇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开户银行:上海浦发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开户名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开户帐号:4291000106。
(3)注册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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