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足联不处罚却躲不过“家法” 足协严打国际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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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6日10:10
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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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安琦幸运地逃过了亚足联的追加处罚,但是他能否躲过中国足协的“家法”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为进一步规范国字号球员的行为,中国足协近期将出台一项有关在国际赛场上违纪的处罚细则,安琦及有可能成为这项严规下的第一个刀下鬼。
在国管部的提议下,近几天足协国管部和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了规范国字号球员行为的一些条例,其中核心内容就是,一旦有球员在参加国际赛事时违规,中国足协将给予严厉惩处。据悉,该条例主要的针对对象是国字号球员,如果他们在代表俱乐部参加洲际赛事,或是代表国家队、国奥队参加国际比赛时,一旦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只要国际足联、亚足联进行了处罚,中国足协必将进行追加处罚;即使是逃过了国际足联、亚足联的“法眼”,中国足协也将根据不同情况按着联赛纪律处罚条款的第14和第15条给予处罚。
联赛纪律处罚条例的第14和第15条是足协所有处罚条款中最严厉的两条,最低限度的处罚也要罚款1万,停赛四场。据悉,足协之所以专门针对国字号球员出台该条例,主要是为了矫正近两年出现在国字号球员身上的“娇骄二气”。很多球员在进入国字号队伍后,均不同程度出现了“耍大牌”的情况,这对中国足球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中国足协希望通过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来防患于未然。不过,目前该条例所适用的范围主要还是男足国家队和国奥队,并没有包括中国女足和国青国少的球员。这主要是考虑到,女足和少年球员的收入实在太低,一旦按着第14和第15条的规定动辄罚款几万元,他们实在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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