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奥委会(IOC)的奥运申办规则中,有“不允许候选城市利用本土举行的国际大赛进行宣传”这一条。事实上,这条规定为申办城市带来了许多不便。IOC执委会将于本周四在马德里召开会议,有国际奥委会官员趁此机会表示,这个过分严厉的规定应该改改了。 转自搜狐 这条规则的制订与“禁止国际奥委会委员访问申办城市”的规定,都来自盐湖城丑闻的影响。国际奥委会为了防止不公平竞争的出现,在禁止委员到申办城市访问的同时,也禁止申办城市利用主办国际大赛“群贤毕至”的机会,为自己的申办工作“添砖加瓦”。但是,在IOC夏奥项目联合会主席奥斯瓦尔德眼中,上述规定无疑是过分严厉了。他说他看不出在大赛期间宣传申奥,导致“不公平”甚至“贿选”问题有多少可能性。 转自搜狐 奥斯瓦尔德还指出,申办工作的资金来源,往往是主办国际大赛的收入,如果不允许申办城市通过主办国际大赛宣传自己的话,对于大赛和申办都是一种损失。比如说,申办2012年奥运会的马德里市,本来与环西班牙自行车赛的组委会签有广告合同,但是他们不能在该项大赛期间进行申奥的宣传推广。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巴黎身上,他们也不可能利用环法大赛做上述的工作。奥斯瓦尔德认为,这使申办城市不得不另找财源,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为自己进行申奥宣传———这绝对是一种浪费。奥斯瓦尔德说:“采用这样严厉的规定,我们很可能会失去我们最终想要达到的目标。” 转自搜狐 彭延媛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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