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间行走,经常会遇到怀抱幼子的女孩。西海固的女人世世代代就这样过,年满十六就有人说媒,然后出嫁,然后养育儿女,相夫教子,终其一生。 回族穆斯林将婚姻视为人生大礼。《古兰经》说:“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中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回族穆斯林认为,婚姻不仅是每个人的人生大礼,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织,既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安定,也关系到回族自身的兴盛,以及世代发展。 在西海固宗教信仰一致是婚姻的先决条件。婚姻既要建立在男女双方感情基础上,也必须彼此宗教信仰一致。穆斯林“男婚女嫁”,与汉族和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通婚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非穆斯林一方,需要皈依伊斯兰教。否则,同床异梦,没有共同理想和精神寄托,也没有共同语言,终无幸福可言。 《古兰经》规定,穆斯林妇女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这是用来规劝你们中确信真主和后世的人。”认为男女缔结婚姻,应当在双方自愿前提下,才算合法。回民穆斯林青年男女的终身大事,基本上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仪也多与汉族相近。在提亲的过程中,双方媒人总要安排姑娘、小伙子在集市或亲戚朋友家见面,看男女双方相互能否看上相貌人品。完全由男女通过自由恋爱缔结的婚姻依然少见。但是在宁夏南部山区五县中,回族婚姻比较强调双方自愿的原则。 西海固穆斯林的婚礼习俗,要经过几道主要程序:请媒人提亲、看人、看家庭、定茶、插花,也叫定亲、迎娶、念依扎布证婚词、撒喜、耍公婆或耍大伯子、姐夫、认婆婆、闹洞房、摆针线、回门等。最重要的环节是念依扎布,一定要经当地清真寺掌教的阿訇证婚。 解放前,回族当中,按照《古兰经》的有关规定和穆圣的行为有娶二、三、四个妻子的,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绝大多数回族还是娶一个妻子。解放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我在同心县张家树小学见到小学老师王小燕,她是我在西海固看到的少有的一个具有新鲜气象的女孩子,她穿着鲜红的夹克衫,黑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她的眼睛明亮,说起话来就笑。她今年20岁,18岁结婚,用她的话说属于“晚婚”。王小燕有一个患有脑瘫疾病的儿子。她带着两个班的学生,一个学前班,一个一年级,学前班上学的时候,一年级的孩子在外边晒太阳,一年级孩子在教室的时候,学前班的孩子在外边晒太阳。我见到王小燕的时候她正带领着学前班和一年级的孩子共同朗读课文。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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