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万美元就当看了一场《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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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3日11:39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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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最昂贵的一场商业足球比赛让人眼睛里淡出鸟来。
125万美元最终买到的是零蛋一双,这一定让那些花了大价钱冒着黄色降温信号去现场的人不爽,大大的不爽。但我觉得这已经是一种最体面的结果了,真正让我不爽的电视解说员把每一脚传球都折算成美元的喋喋不休。既然已经做了一回冤大头,为什么同时还要强调自己的小家子气?
巴西巨星中,所有身体健康的适龄青年都来了,这在他们的友谊赛出战史上也是少有的,面子给得够足;以里瓦尔多90分钟的落力表演兑换罗纳尔多没凑够60分钟的梦游,也未必是令人懊丧的买卖。
说白了,对待这样一次商业秀的心态,就如同去给《英雄》捧个场。我们消费的是大腕们的名气,而不是比赛本身甚至是什么艺术享受。只有张艺谋能组织起李连杰、梁朝伟、张曼玉、章子怡的豪华班底,也只有佩雷斯能召集到“4R”这样的梦幻阵容,如此而已。昨天上午在长隆酒店的大堂里,巴西队还特意组织罗纳尔多、里瓦尔多、罗纳尔迪尼奥出来给球迷签名,不知道这是不是合同的一部分,至少是很好的姿态。125万美元对于我这样普通市民的意义,起码是下半生可以很阿Q地说,我曾经和巴西“3R”零距离。
我们的天价出场费花的冤不冤,只能是主办者说了算,据说中巴之战的盈利达到800万人民币,那么,这显然属于一次成功的商业运作,当《英雄》的国内票房扶摇直上3亿元的时候,任何还在试图以电影技巧攻击这部商业大片的做法都是不理智的。
从在奥体训练时巴西队遮盖起阿迪达斯广告牌这件事就不难看出,他们保护商业利益的技术运用就如同他们的场上控球一样纯熟。我不认为这样的比赛对哈恩和他的球队有太大的学习和锻炼价值,其意义也仅仅是有幸见见世面,而且是有人埋单,何乐不为?一定要升华到什么有意义的层面,那就是锻炼了我们策划、接受和消费超级商业比赛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最败坏胃口的不是慵懒的巴西球员,而是表现已经很及格的中国队,他们从来就是比赛美感的破坏者,无论中国队与桑巴舞者打出0比0、0比8甚至8比0,都没有可能很悠闲地欣赏到地道的艺术足球————再添20万把土耳其什么的请来取代中国队,倒是可以搞出一点味道来。 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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