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足协制定的明年职业球员转会新规定浮出水面。2004年球员转会摘牌大会将在2004年1月20日举行。也就是“中超”第一年的转会摘牌会。其是否公平或具有可操作性事关“中超”劲旅的强弱走向。新规定,取消一年中的第二次转会及每个俱乐部可有5个转会名额、包括3个自由转会名额等新制,因为对谁都一样,所以不会引起争执。然而,其限制国脚名额的条文和对国脚资格的界定,既不公平合理,也不好操作,其后果必然引起激烈争执。为何?
首先,此规定并没有体现竞技的公平。其规定,拥有4名国脚的俱乐部不得再从转会上摘取国脚,已有3名国脚的俱乐部可摘取1名国脚,而没有国脚或只有1至2名国脚的俱乐部只可摘取2名国脚。于是问题出来了。没有国脚的俱乐部,有资金实力想加大对足球的投入,足协凭什么只让人家引进两名国脚,还要延续消亡的甲A格局?即便仅有1名国脚的俱乐部也只能摘2名国脚,加起来才3名,还是吃亏呀?在“中超”第一年开战前夕,足协就制定如此不平等规定,还是不是更高层次的市场的职业足球?按足协此规定,在甲A时俱乐部拥有国脚多就占便宜,少国脚或没国脚的俱乐部就倒霉。什么规定。
然而,此规定最难操作的是对国脚的界定。中国足协明确规定:国家队队员的资格以中国足协最新公布国家队队员名单为准。那么,如走马灯似的国家集训队,也就是阿里-汉考查新人、着眼2006年世界杯的用人思路的组建国家集训队,就会被定为国脚的惟一标准。按此界定国脚,变化无常,良莠不齐,既有有实力的国脚,也有“临时”或撞大运国脚,今天的国脚,过几天就给发回来了,而还是球队板凳的没准竟被阿里汉相中调去试训,而此名球员正是某俱乐部准备摘牌球员,于是,乱七八糟,计划赶不上变化的局面充斥摘牌会上,使俱乐部争吵有加,恶性相向。终了,解释权只有足协,还是阿里-汉?由此,阿里-汉挑选国家集训队必将受到中国足协或大或小的干预。
现今中国足球状况有其特殊性。有技术的球员大都是专业队体制培养出来的,年龄偏大,已不是阿里-汉征战世界杯的人选了。而阿里-汉从长计议的年轻球员还处于观查期。由此而来,“国脚”水分极大。如,郝海东,他根本没进过阿里-汉的国家集训队,肯定不算国脚,但郝董的实力超过现今国脚,此人不算国脚名额,而为了平衡各俱乐部实力的举措还公平合理吗?此规定不合理的另一方面,就是漏洞百出。如某俱乐部为了谋取另一国脚摘牌权,但自己国脚名额已满,那好,本俱乐部那名国脚有伤在身不能去国家队集训,于是,此国脚也不再是国脚了,可以再转会一个国脚了。此规定出台,促使各俱乐部在转会前夕的国家队集训中,采取种种招数,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到时,足协可不好实际操作了,按最新的名单,可阿里-汉经常变化,动态中,足协什么时候喊停?到时,俱乐部就该质问足协,谁确定国脚名单,是阿里-汉还是你们中国足协?
更为可能出现的一个现象是:一个俱乐部的一个大个或有什么特点的年轻球员被阿里-汉调去试训,而足协认定国脚资格时没把他算作国脚,但别的俱乐部不干了,为何我们俱乐部去的那个年轻球员算作国脚,影响我俱乐部引国脚,而彼俱乐部这个就不算?如果足协全按阿里-汉集训大名单划定,那阿里-汉挑选新人入集训队可不轻松。阿里-汉能替足协受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