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是肯定,但如何将这个“度”,掌握在都可承受范围之内……
足协于06年颁布的相关条款成为对此次涉赌球队处罚的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商业贿赂犯罪是对这一群体最为准群的定性……
严打涉赌球队,加重处罚力度,对于目前中国足坛来说应该是一针强心剂。但相关处罚决定迟迟未能出台,一是司法部门对于三家俱乐部最终定案还未出台,第二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从三家俱乐部影响面来看,广药与成都谢菲联显然影响更大,波及更广。做为曾经在中国足坛显赫一时的两地足球来说,在经历了波折之后重新回归中国顶级联赛,却再次遭受打击,面临重罚。无论如何对于两地足球的发展具有毁灭性打击。
从舆论从球迷角度,不难发现两地都有着一种共同的声音:“为什么多年混迹中超的球队没有被调出出问题?为什么两支新升入中超的球队会翻起陈年旧账?”而这幕后的潜台词,也将中国足坛现状做出一个说明。那就是中国足坛类似广药与成都谢菲联的球队远不止一家。一旦中国足协做出决定,超越三家俱乐部承受范围之内,是否会引起新一轮的“爆料”热潮,乃至彻底摧毁中国足球现有根基,这是任何人都不能预料到的。处罚是肯定,但如何将这个“度”,掌握在都可承受范围之内,才是令人关注的焦点……[查看详细][我要留言]
处罚不外乎罚款、扣分、直接降级以及注销资格四大举措。可以说如果罚款与扣分相结合,是目前三家俱乐部最为希望看到的结果。既保住了颜面,又能寻找东山再起的机会。但同时也为足坛扫赌行动埋下伏笔。而降级、扣分、罚款相结合则对于受罚俱乐部来说生不如死,在这样的情况下势必将两地足球元气彻底大伤,短时间内很难回复。而注销资格则是最令三家俱乐部难以接受的结果,很有可能成为未完待续,一切脱离掌握。
是全部勒令降级,还是视情节轻重区别对待。这也是处罚看点之一。广药与成都谢菲联虽然同为涉赌,但情况却并不一致。从目前公安部披露的细节来看,显然广药方面重于成都谢菲联。这也是考校韦迪执政水平第一道门槛,而从中也不难看出今换人之后的中国足协会出现何种气象。工作细致化,处罚人性化,规章制度执行严格化无疑是中国足协此前所欠缺的。而如何处理此次涉赌球队,不但对于中国足协仅存的公信力提升或彻底消失殆尽,都有着深远影响。妥协中平息事态,还是在公开透明中展现新领导班子的新气象……[查看详细][我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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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款显得极为生涩,还需细化。但仅仅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等待三家涉赌俱乐部的也将是严惩,轻则降级罚款重则取消注册资格。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降级处罚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具体处罚细节则只能等待中国足协处罚令出台次才能够揭开面纱……[点击详细][我要留言]
对号入座,不难发现先期遭逮捕的许宏涛、尤可为以及刘宏伟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八种罪名中的两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由于本案涉案金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已经超过“金额巨大”的标准,假设无法定从轻或减轻情况,受贿的刘宏伟肯定会得到5年以上的刑期,最高不会超过15年;而行贿的许宏涛及尤可为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
受人关注的南勇与杨一民两人因为目前公安机关并没有披露详细的案情,所以外界以猜测为主。但从种种迹象来看,两人与经济受贿脱不了干系。因此身为公务员的两人,将面临比他人更为严重的法律判决。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受贿,那么后果比运动员或者俱乐部官员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更加严重。按照现行刑法385条规定,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成立且受贿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而按照此次扫赌情况来看早期归案的吕东已经因为赌博罪领得三年刑期,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此次涉案人员前景将并不是那么美妙。虽然许宏涛等人被取保候审,但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这并不意味着许宏涛等人就能够获得轻判或者免于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中的第二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由此可见,外界猜测的许宏涛等人由于获得取保候审,将会被轻判,显然缺乏理论依据……[查看详细][我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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