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对中超席位竞争的影响 “中超积分榜”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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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31日10:01
东方体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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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末代甲A和明年中超的衔接关系,有媒体在今年联赛开始后特设了“中超积分榜”,以反映每场比赛对中超席位竞争的影响。那么这个中超积分榜是怎么计算的,它是不是真的反映了中超竞争态势呢?
“中超积分榜”中,各队的积分计算和排名顺序,其根据是《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规程》和《2003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规程》。《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规程》第四章奖励与降级第九条升降级规定: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暂不实行升降级(组)。2003年赛季结束后,2002年与2003年联赛名次将进行“捆绑”,以决定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的升降级(组)。
2002年与2003年联赛名次“捆绑”计算方法如下:
一、 2002-2003年联赛综合名次分值=2002年名次×0.5+2003年名次;
二、 2002-2003年联赛综合名次按“综合名次分值”排列,分值小的列前;
三、 2002年赛季结束后,从乙级联赛升入甲B联赛的两支球队,其名次排列同2002年甲B联赛的最后两名;
四、 “综合名次分值”相同,2003年名次列前的列前;
五、 “综合名次分值”相同的球队如涉及升降级组,则进行主客制或赛会制附加赛,优胜者名次列前。
六、 2003年当年度名次决定办法同本规程第七条。
在《2003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规程》中,上述内容有了一定调整:增加了“2003年赛季结束后,‘综合名次’列甲B联赛最后一名的球队降级。”删除了五、六两条内容:“‘综合名次分值’相同的球队如涉及升降级组,则进行主客制或赛会制附加赛,优胜者名次列前。”“2003年当年度名次决定办法同本规程第七条。”
按照两年的甲级联赛规程,可以看出,最后的中超排名,是两年联赛成绩捆绑计算出来的“综合名次分值”决定的。现在出现的“中超积分榜”根据这样的思路,把2002年联赛名次折半,加上每轮结束后的名次分值,得出了一个动态的“综合名次分值”来进行排名。
以上海申花SVA为例,2002年甲A联赛是第12名,昨天第四轮赛罢排名为第3名,其“综合名次”就是12×0.5+3=9。这个成绩就是媒体发布的“中超积分榜”排名顺序的根据。
当联赛首轮结束后出现这一“中超积分榜”后,记者曾经和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谈起这个“中超积分榜”。郎效农当时表示,这个积分榜只是媒体自己排出来的,没有得到中国足协的认可。他个人认为这个积分榜存在几个没有考虑到的问题,第一就是中超标准的问题,俱乐部本身如果不能达标,积分榜位置再靠前也没有用。第二是联赛规程的捆绑后的“综合名次”是两年联赛的最终排名,现在这样的动态成绩不能说明问题,“至少也应该在一个循环以后再排这样的积分榜”。第三是没有考虑甲B还有俱乐部在申请进入中超,这个积分榜没有反映这个事实。在“中超积分榜”上第13、14位应该留给甲B俱乐部,这两个位置应该由每轮甲B排名靠前的两家俱乐部占据。这两家俱乐部应该是提出了中超申请的河南建业、浙江绿城和长春亚泰三家之中排名靠前的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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