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14日,针对CBA第11轮联赛中出现的违纪现象,特别是北京奥神队队员的恶劣犯规,中国篮协做出最新处罚规定。 在中国篮协下发的《2002-03摩托罗拉中国男篮甲A联赛有关事宜通知(十二)》中,中国篮协对11轮的违纪现象做出了处理决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赛区、各参赛俱乐部: 2002-2003摩托罗拉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已经进行了十一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同意浙江万马队34号外援马克(MARK DAVLD STRICKLAND)替换34号马龙,从联赛第十一轮开始比赛。 二、第十轮比赛南京赛区江苏南钢—北京首钢及西安赛区陕西东盛—山东金斯顿的比赛中出现主场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现象,依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分别给予南京赛区、西安赛区通报批评并罚款10000元,优秀赛区评选扣2分的处罚。 西安赛区在比赛期间多次出现个别观众对客队队员、教练使用侮辱性语言和赛后向客队掷矿泉水瓶、吐口水的不文明行为。要求西安赛区切实加强安保工作,加强对赛场不文明行为的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写出整改方案上报篮管中心。本场比赛也发生客队队员与观众发生冲突的情况。要求各俱乐部、运动队加强队伍尤其是对主力队员的管理,在任何情况下均要保持冷静、克制,不允许以任何言行煽动观众或与观众发生对抗。 三、1月8日北京奥神—新疆广汇的比赛中,奥神队主教练、助理教练和随队人员多次对裁判员判罚提出质疑,并在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依据有关规定反复劝阻后继续干扰裁判员正常工作;主教练米拉托维琦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中公开指责临场裁判员,依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北京奥神队主教练米拉托维琦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的处罚。给予北京奥神队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警告处罚。 四、1月12日北京首钢—北京奥神的比赛中,北京奥神队4号球员钟维国在第三节比赛中与北京首钢队队员发生冲突,挥臂击中对方队员面部,被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犯规,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给予钟维国罚款1000元,停赛1场,对北京奥神俱乐部罚款1000元的处罚。 8号队员苑志南在比赛中出现肘击、膝顶动作,导致对方队员受伤,造成恶劣影响。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给予苑志南罚款3000元,停赛2场的处罚。 主办单位在近期联赛有关通知中,已反复多次强调,凡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危险性、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伤害性动作的,主办单位必将进行严肃处罚。 五、要求各运动队认真从自身查找原因,在比赛过程中要坚决服从裁判员判罚。对存有争议、不满的判罚或比赛中各类情况,可按正常程序进行申诉,在比赛过程中不得干扰裁判员、记录台正常工作,在赛后不得发表无事实依据、不负责任的言论;随队人员要严格遵守联赛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六、在激烈的比赛中,技术代表、裁判员务必坚决贯彻《联赛手册》和南京裁判员培训班的要求,以公正、准确为核心,排除干扰,以平静心态吹好每一声哨。对本赛季执裁优秀的裁判员,主办单位将给予奖励;对出现的失误和问题,主办单位将建立事故档案;对错、漏判较多的裁判员,尤其是心态不正、有倾向性错误的裁判员,主办单位必将给予严厉处罚。 七、中央电视台14-17轮转播场次如下: 1月15日(三)19:25—21:25广东—新疆 1月22日(三)19:25—21:25八一—新疆 1月25日(六)15:30—17:30辽宁—新浪 1月26日(日)19:25—21:25北京—八一 1月29日(三)19:25—21:25新疆—吉林 2月08日(六)16:00—18:00奥神—浙江 2月09日(日)19:25—21:25上海—陕西 联赛第一循环即将结束,比赛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各方面的各司其职、积极工作和配合。希望各方面尤其是参赛运动队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维护CBA联赛来之不易的大局 二00三年一月十四日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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