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南京有有队21名队员以及守门员教练孙宪义联名起诉辽宁足球俱乐部拖欠他们的奖金。起诉书已通过特快专递飞往沈阳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将于近日审理此案。 转自搜狐 据介绍,这份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是:2001年1月,辽宁青年足球队还属于辽宁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时,俱乐部和他们的球员签订协议,约定如果球队能从乙级联赛冲入甲B,俱乐部将一次性支付球员300万元奖金。 转自搜狐 2001年8月,辽宁青年足球队并入辽足,300万元奖金协议也就顺延由辽足承担。2001年10月,辽青冲击甲B成功。按照协议,除去此前在比赛中辽宁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和辽宁足球俱乐部发放的36万元奖金之外,辽宁足球俱乐部应一次性支付264万元奖金给辽宁青年队队员。但辽足俱乐部以经济吃紧为由拒绝兑现。 转自搜狐 今年2月,辽宁青年队被辽足正式卖给南京,并易名为“南京有有队”。目前,有有队中有21名队员和此事有关。当这些有有队员再次向辽足俱乐部要求付清奖金时,此时的辽宁俱乐部却声称当初的协议不是他们签的。(作者:王恒志)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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