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不慎“后院起火”长期拖欠队员工资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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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9日01:58
北国网-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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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松报道 正在为冲超殚精竭虑的金德俱乐部日前再度“后院起火”,由于长期拖欠工资,已被数名原金德二队球员正式起诉告上法庭。
据当事人杨添胜和杨柳介绍,金德俱乐部始终扣留他们的参赛证,并公开表示,球员需要拿两三万元把自己的参赛证“赎”回去。同时,从2001年底与俱乐部签订合同开始,到2003年7月份,球员们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始终没有拿到自己的工资,而金德俱乐部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是按月支付600元工资。利益受损的球员多次找到俱乐部索债,均无功而返,忍无可忍的众球员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金德讨还自己的血汗钱。
据了解,金德扣押跳槽球员的参赛证毫无理由,按中国足协相关规定,平级球员转会,只需向俱乐部交纳3000元的手续费即可拿回参赛证成为“自由身”,金德俱乐部让球员花两三万元“赎”回参赛证实属无理要求,于情于理都不通。
另外,这些原金德二队球员与俱乐部签署的合同是原金德副总虞伟华一手负责的,虞伟华虽已卸任,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依然有效,金德方面以领导班子换届不予受理的说法根本无法立足。起诉俱乐部的原金德球员表示:“按合同规定,他们欠我们一万多元,不认账怎么行?本来我们不想说什么,是俱乐部把我们逼到这个份儿上的,我们不怕得罪俱乐部,因为我们想上学,所以才敢起诉金德俱乐部,讨回属于自己的报酬,以后我们再不会为金德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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