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特约评论员舒桂林:唐朝有个诗人,喜欢把脑袋倒插在粪桶里面,据说这样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不幸的是,这属于高风险、高难度的极端体验,某天诗人体位没能控制好,最后竟活活噎死在粪桶里。肚子里灌满了粪,想必不是好滋味。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做另类可以,但过于另类,就极有可能被大粪噎死。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有主流就有非主流,有正常就有变态。有吃饭的人,也会有吃屎的人;有食肉者,也有食痂者。不论如何,文明社会应该体现出起码的宽容和怜悯——就算是面对变态,也应该给他们一个生存和生活的空间。 陕西一球迷朝俱乐部老总下跪,恳求他下课。许多人觉得非常可笑,甚至大骂:这哥们是不是看球看成了疯子?动不动就朝人下跪,有病啊,变态啊?!的确,估计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这个球迷是变态,是有病,至少是神经过于兴奋,但是我仍然觉得,他的行为还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这个社会有病的人,变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你可以不理解他们,但还是应该尊重他们。即便是一条落水狗,也可有获得尊重的权利。阳光打在你的脸上,也打在有病的人脸上,打在变态的脸上,你没有理由歧视他们。 有些人喜欢脱光了衣服在街上狂奔,有些人喜欢拿玻璃往自己身上扎,有些人还喜欢学狗在地上爬……你可以说他们变态,但你不可以轻视他们。谁比谁正常,这还是件难说的事情。魏晋的名士风度,不就是变态们营造出来的吗? 这么说并不是说世界上可以不需要标准,正如前面所说,做另类可以,但过于另类,就有可能死于非命。比如为了享受自由落体的加速度,你可以去玩蹦极,可要是从40几层的高楼上跳下来,那就只有死路一条;球迷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但下跪、磕头抑或自杀之类,总还是显得过于另类,一两人偶尔玩玩、做做秀可以,但要是成了群体性的行为,那整个社会可就完蛋了。 我觉得,球迷下跪和球迷疯狂追星是同一性质,有的女球迷哭着喊着要和心目中的球星上床,有的球迷哭着喊着要送礼物给偶像……从后果而言,这些主动献身者比下跪者厉害得多。要说变态,这些女球迷可能是最变态的。 个体的变态反映着社会的变态,群体性的变态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变态,尊重并理解某些个体的变体,但要预防群体性的变态。这是我们这些所谓正常人所要做的。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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