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转会新规定出台 明年每队自由转会增至三人 |
 |
 |
2003年10月28日01:0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
早报讯北京消息:中国足协日前发布了有关国内球员明年转会事宜的通知,最引人注目的是每支球队允许自由转会三名运动员(此前只有一名)。足协同时还规定,每队国脚总数不得超过4名。
足协的通知指出,2004年球员转会将于今年12月开始,仍将采取自由摘取和摘牌会两种方式,球员转会申报时间为2003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24点;公布转会名单时间为12月30日;各俱乐部摘取运动员总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摘牌会议时间为2004年1月20日;摘牌顺序是先甲A后甲B,由后至前。
足协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拥有4名(包括4名)以上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再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国家队队员,少于4名或没有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可以摘取,但最终俱乐部的国脚总数不得超过4名。
另外,从明年开始将取消二次转会。(晓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