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北京奥运项目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全部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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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4日01:59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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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静陈琰)北京市发改委总经济师闫小彦在昨天下午举办的“奥运项目及北京重大项目推介会”上,公布了新拟定的《北京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从今年开始到2008年前,全市逾550亿元的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存量资产除国家规定外,将全部向社会投资者开放。
方案还规定,对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收回成本的轨道交通等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在政府资金引导下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或采取政府补贴及政策优惠方式对社会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补偿。对于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逐步实行代建制;有条件的可按照BOT方式吸引社会建设资金,政府通过补偿机制和回购方式,回报投资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投资者,并建立相应的投资信息发布制度。政府通过竞价,出让公交线路专营权以及公共设施的广告权、冠名权和收费权,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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