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离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有一句口头禅:“人走茶就凉。”说的是调离或退役队员回曾生活多年的运动队看看的感慨。昔日队中主力、教练的宝贝,今日回去看看,教练不冷不热,寒暄一下,只有几个老队员凑过来聊聊,可还不留吃饭。有一些退役队员对此愤愤不平。现在想想,也释然。因为专业队的运动灶是国家特供,牛奶、鸡鸭鱼肉及随便吃的主食(外面要按定量的粮票)只能队员、教练吃,连领队都要吃职工食堂。这是规定,任何人不可违反。作为当过运动员的人对此颇有些“人走茶就凉”的心酸。然而,一旦把“人走茶就凉”推到极至就出问题了。拖欠、克扣调离或退役的队员在队中时的工资、奖金、补贴,就情理不容了。专业队没有此现象,而现职业足球此现象屡见不鲜,愈演愈烈。 俱乐部易帜、总经理换人殃及转会、退役球员 但凡一个俱乐部易帜或老总下课、无权,就会殃及一些在此时转会或退役球员的切身利益。原来的老总跟你们许的愿,跟我这个新上任的无关系,“概不承认”。但对还在本队的球员,还是承认的,该发还得发,不然,谁打比赛。但,已不在本队效力的球员又当别论了,一拖、二不认账、三与我无关。具体到川足黎兵、姚夏、高健斌、魏群等五老将状告大河俱乐部一事,也是这个来龙去脉,决不“另类”。虽然大河老总同情五将,但他没实权还得听上面的(东家)。 之所以发生这样事情,是有其原因的。首先,凡是转会走的球员到终了全跟俱乐部闹得很僵甚至“撕破脸”,老总认为转会走的球员忘恩负义,而转会球员认为“我对得起你们”(其转会卖得几百万);那退役球员呢,有的球员本该淘汰,用不上了,另有球员在关键时刻撂挑子,好像是对俱乐部的挑衅,因此,对他们决不手软。然而,人走了怎么办?那就不发他们的工资、奖金、补贴。既然撕破脸,那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没走成的球员有的是被俱乐部在转会身价上“做死”,让你无球踢——下岗。 俱乐部的损失转嫁到离开的球员身上 俱乐部东家在球员转会及接手俱乐部时,在经济上可能受到一些损失。如某球员转会费迟迟收不到,催促后,对方还是拖延。那好,老总就对从那个俱乐部转来的球员停发工资、奖金、补贴,有的球员竟半年多分文未得。有的投资方后来发现在接手球队上吃亏了,于是,把其损尽量转移到离开的球员身上。易帜前的俱乐部往往拖欠球员工资、奖金、补贴上千万,当接手后,东家就让老总把离队球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扣下不发。争执后,只补发工资,但拖欠的奖金、补贴一概不给。因为原先许愿给的赢球奖、训练费,只是口头,没有合同,不算数。如果离队球员让本队球员作证,老总确实许诺赢一场球主力奖3万,但哪个球员敢冒与本俱乐部老总做对风险去给离队球员做证呢。打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这个问题也难判断。由此,一些拖欠的俱乐部往往钻这个空子。让离队球员有苦没地儿告去,再者,即便离队球员花费时间、精力去打官司,也可能不了了之。 俱乐部大都不跟球员签奖金、补贴有关合同 此次川足五老将状告大河俱乐部拖欠一案,笔者认为,最终,五老将可要回俱乐部拖欠他们的工资,但其奖金、补贴等欠款,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为何?之所以经常发生俱乐部欠球员钱,其背后是什么?是由于俱乐部在对待球员待遇上,还施行专业队体制那套,只是领导说了算,给你多少是多少,全凭领导意识,而不跟球员签合同。老总说好,赢一场球,首发球员奖3万,只是口头表态,并没有下文,到时,即使此场球真赢下来了,如果俱乐部资金短缺或老总不高兴,也可能拖着不发或减半发,球员也没办法。至于离队球员再来讨要奖金,那老总当然可不给了。说急了,你拿出合同来拿出文来,球员上哪儿去找?长此以往,俱乐部在对待球员待遇上,签的合同不完全,事出后,球员又无合同在手,俱乐部还是我行我素。因此,俱乐部怕签合同,尤其对待外援、外教,怕是水货不顶用,试用期很长,有的外教、外援,俱乐部用了快半年,还没跟人家签合同呢。 所以,欠川足五将工资、奖金、补贴一事,是我们职业足球不规范,缺少法律意识而造成的。 俱乐部是主要责任方,但我们球员法律意识淡薄,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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