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家交7500元诉讼费 曲、张车祸赔偿纠纷正式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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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5日15:07
千华网-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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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晚报消息(记者洪恩猛)昨日,曲乐恒与张玉宁车祸赔偿纠纷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曲乐恒昨日向东陵区法院交纳了7500元的诉讼费。
曲乐恒本应该向东陵区人民法院交纳15000元的诉讼费,由于曲乐恒的母亲刚刚做过手术,家里无法拿出这笔费用,于是向法院提出分期交纳诉讼费。法院考虑到曲乐恒的现状,答应了曲乐恒的这一请求,决定正式立案。事实上,曲乐恒早在今年5月份就向东陵区法院递交了诉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也没有受理。对法院立案的事情,曲乐恒表示:“我只求法律能公正地保护我的权利,尽快了结与张玉宁的纠纷。”张玉宁的父亲张志毅昨日也表示了想尽快了结此纠纷的愿望:“三年来,因为车祸事件,我们家一直生活在阴影里,张玉宁对这件事很难过,他也一直很低调,我相信法律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的。至于曲乐恒提的500多万赔偿,我认为他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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