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抚顺达成主场合作意向 最迟下周能够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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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9日14:32
千华网-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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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晚报消息(记者洪恩猛)昨日下午,辽足副总经理黄祖钢、尹志强在抚顺与抚顺市体育局、抚顺雷锋体育场有关负责人就辽足下一阶段主场问题进行了谈判,双方基本达成了合作意向,只待签订合同。
辽足与抚顺方面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抚顺雷锋体育场不愿意辽足再用26块场地广告置换场租费,而是希望辽足能拿出现钱,而主场的广告经营权归还给辽足。辽足在此问题上表现得比较灵活,表示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再用一部分场地广告来置换剩余的场租,抚顺方面对此提议比较认同。据雷锋体育场场长瞿英明介绍,辽足与雷体拟定在以后的合作中,将本着双赢的原则,辽足将不再享受“分文不拿”的优惠,而向雷体交纳一定的费用。
由于辽足在下一循环主场问题上选择比较多,双方还在此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应辽足冠名商中顺汽车的要求,如果绿岛室内体育场通过了有关方面的验收,10月份辽足将返回沈阳;如果绿岛没有通过验收,辽足仍会把主场定在抚顺,但要有一到两场的比赛放在备用主场(鞍山)。如果双方签订合同,这个条款将写入合同中。
据悉,抚顺市体育局将把双方谈判有关情况向抚顺有关方面汇报,如果得到了批准,抚顺方面将很快与辽足签订下一循环的主场合同。“辽足最迟也会在下周之前把主场定下来。”尹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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