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用重典 足协超常操作是否能达到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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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6日11:52
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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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足协如发扑克牌般连连向一些国脚级球员发放重量级罚单,整肃球员风范尤其是国脚的娇骄之气,完全应该,但其中还是有不少地方值得商榷。
比如,亚超比赛,安琦即使说了、做了出格的话和事,也应该由亚足联来主持惩罚事宜,中国足协似乎应该在得到有关通报和要求,同时也向当事人包括实德俱乐部调查的情况之后,再下达了处罚令,现在这样做似乎草率了点。而且,安琦是在俱乐部比赛中犯事,要处罚也应该首先落到俱乐部系列赛事中,现在却变异到国奥队。退一步而言,如果安琦的行为该处罚,那么,用手掐裁判脖子的主教练科萨和指着裁判破口大骂的总经理林乐丰又该当何罪?
再比如,徐云龙在甲A联赛中的出格行为已经受到了足协停赛2场、罚款3000元的处罚,怎么几天后又追加了开除出国家队的惩罚?足协做动作,也没有给徐云龙本人和国安俱乐部申辩的机会。
不是说安琦、徐云龙的行为不该罚,罚正能顺应民心;也不在于”量刑”的轻重,重才能起到威慑效应,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足协如此超常规操作之后是否能达到目的?
2001年十强赛,足协在“一切为了世界杯”的宗旨下,对米卢的各种散漫和出格行为眼开眼闭,对郝海东公开炮轰米卢的扰乱军心行为也默不作声,还给予郝海东不参加上午训练的特权以换得“大连帮”的合作,非常地功利主义。这一切固然对出线起了一定作用,可是巨大的负作用很快让有些人不爽,进而要发起批判米卢“快乐足球”运动。
现在,事情似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为了作风,宁肯不要成绩”。然而,出不了成绩,这形而上的作风又有何用?中国足球是否处于需要用重典的“乱世”本身就是个问题,即使要用重典,那也毕竟有一个“典”参照。否则,动不动就“乱世用重典”,那中国足球的法制化、规范化要等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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