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川大河足球俱乐部球员黎兵、姚夏、魏群、高健斌、徐建业24日晚联名向国际足联发去申诉文字传真,反映在大河俱乐部踢球时工资被拖欠问题,希望国际足联帮他们“追回所欠的工资”。
上述5名老将在传真中称,他们在2002年度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期间与四川大河足球俱乐部签订了《职业足球运动员工作合同》,在联赛期间为该俱乐部工作。但“2002年赛季结束后,大河足球俱乐部分别拖欠黎兵工资28.6万元人民币,高健斌工资64.7万元人民币、姚夏工资50万元人民币、魏群工资36万元人民币、徐建业工资25万元人民币。至今共计拖欠204.35万元人民币。”
他们还说,2002年赛季结束及2003年转会后,他们分别离开四川,但就大河足球俱乐部拖欠他们工资的问题,从2003年1月至6月,每月都用电话或委托在成都的球员向大河足球俱乐部催要,大河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人及财务主管虽每次都表示要想办法尽快解决,至今却仍没有支付所欠工资。 (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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