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专栏作家李珂:在刚刚结束的足球上海峰会上,中国足协又出台了一大堆新条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这样两条:在2004赛季,拥有3名或3名以上国家队球员的俱乐部,不能再转入国家队球员,任何俱乐部同一年转入国脚的人数不能超过两名;今年各俱乐部注册外援人数为4名,但从明年开始将减少为3名。 无巧不成书,就在足协出台这样的条文以限制在国内出现豪华俱乐部的时候,中国足球却正在与欧洲G14俱乐部最豪华的成员:皇家马德里频送秋波。他们不仅邀请皇马在昆明扎下训练营,而且不惜出巨资让皇马与咱们的“龙之队”打一场比赛。 中国人的邀请不可谓不盛情,出场费不可谓不昂贵,否则以皇马之高傲,绝对不会与世界排名70的中国足球打什么劳什子赛。可见,中国足球对皇马这样的豪华俱乐部,是崇拜到了极致的。 有趣的是,足协刚刚出台的对国内俱乐部“豪华化”的限制,恰恰又都是皇马所具备的:在国脚方面,包括劳尔在内的西班牙国脚远远超出了“3名以上”,而即使葡萄牙的菲戈即将转会,皇马在外援上仅四大天皇的人数(法国齐达内、英格兰贝克汉姆、巴西罗纳尔多、卡洛斯)就超出了“注册3人”的限制。 一方面,足协翘首企盼皇马的莅临(足协下属的福特宝公司正在拼命地张罗),另一方面,足协却又打压国内联赛诞生“皇马式”俱乐部的可能。这不是叶公好龙,又是什么? 其实,以中国现存俱乐部的状况,你就是不做限制,也未必就能诞生出类似皇马那样的既拥有大批本国国脚、又引进大批国际外援的“豪华俱乐部”来。这不单单是个钱的问题,更是个俱乐部运作机制与能力的问题。 退一步讲,即便中国足坛真的有了“豪华”俱乐部,又有什么不好呢?所谓的“中超”,不就是讲求俱乐部精品化的产物吗?在精品的基础上如果真有那个俱乐部精益求精搞出个中国的皇马来:同步拥有大批的本国国脚和高水平的国际外援,其于中超联赛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事----就像皇马于西甲不是什么坏事一样----可中国足协却非要搞什么限制。 我们是把皇马当成榜样请来的,为此我们将支付一笔天文数字的花费,如果皇马这样的榜样不适合中国足球,那我们又巴巴地请人家来干什么? 再联想起以往的足协制定条文规则时,屡屡发生与世界足坛先进潮流背道而驰的事例,不能不得出中国足球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叶公好龙的本质。 据说好龙的那位叶公,是在真龙慕名而来的一刹才落荒而逃的;较之叶公,此番大张旗鼓邀请皇马的中国足协,在皇马还没有把脑袋伸进来的时候,却已经在试图封杀本国的“皇马”。这甚至还不如那位好龙的叶公了。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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