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华) 昨天下午,姚明的全权代理姚之队给本报发来传真,就目前在上海市场销售的某著名品牌饮料易拉罐上出现姚明的形象(站在巴特尔、郭仕强两人中间)一事发表声明,表示姚明本人从未授权该公司使用姚明个人肖像及姓名。该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姚明肖像及姓名为其产品进行商业推广。如在2003年5月22日该公司仍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其行为,姚明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来保护其本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