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第四节比赛就要开始了,标靶中心所有的球迷都在焦急地盯着森林狼队的入场口。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像标枪般屹立在那里——是的,凯文·加内特,他回来了!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欢呼,加内特快步走向队员席,抓起一个篮球,狠狠地砸了一下,用他那刚刚被缝过12针的头颅。
“我有目空一切的资格”
这是北京时间3月29日上午进行的一场比赛,明尼苏达森林狼队主场迎战达拉斯小牛队。在此之前,标靶中心的狼群已经迷失了方向,8个主场,他们1胜7负;明尼苏达人已经掉到了西部第6,媒体讽刺他们在做“自由落体运动”。
“吃掉小牛,除此之外我们无路可走了。”加内特的眼神滑过每一个队友的脸庞,所有人都感到了刺骨的凉意,那是狼的眼神,在初春的料峭寒风中发出死战的光芒。后面是万丈悬崖,一旦摔落便尸骨无存;面前是敌人无往不利的尖角,让所有对手胆破肝碎。
除了狼。
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比赛前森林狼队走出更衣室时,加内特发出了一声震天巨吼,音量之大足以摄人心魄。他的好朋友比卢普斯说:“这是凯文本赛季头一回在走廊里大吼,小心,他要杀回来了!”达拉斯人对此并没有置若罔闻,老尼尔森制定的“取胜之匙”中,第一条就写道:“所有人都要全力遏制凯文·加内特的精神攻势!”
但没有用,这注定是属于狼的地盘,属于狼的比赛;哪怕他被王治郅一个假动作晃开,哪怕他那高傲的头颅重重磕在地上。
鲜血已经浸透了毛巾,无数人惊恐地大张着嘴,加内特还没有站起来。但似乎有什么东西透过重围,直射出来——是那不变的狼的眼光!黑白分明的目光中凝结着的,是如同明尼苏达冰原一般坚固的对胜利的渴望,这就是那令人胆寒的精神攻势!
不用再赘述任何事情,只要加内特在场上,比赛都在他的掌握之内。比赛最后关头,加内特牢牢抓下篮板,同时也抓下了期盼已久的胜利。“是时候了,终于轮到我们表演的时候了。”加内特在赛后接受采访时说,他没有忘记自己的习惯,摆出“V”字型手势朝镜头挥了挥,一嘴的大白牙在胜利后冲着每个人开心地笑。
他一直是这样,可以顶住重压,却未必能够平静地承受沉重后的欢乐。两年前加内特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在美国男篮和立陶宛男篮陷入最终的苦战时,是他一个补篮拿下比赛;于是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楞楞地说了句:“穿上这身队服,我就有目空一切的资格。”
他就是如此,当新秀时如此;成为队长后也没有改变。不了解他的人说:狂妄;森林狼队的所有人都说:就需要这样的头狼。
没有人去否定他眼中如狼般爆射的寒光,即使那里没有尊重和同情。
因为那是一种不死的求胜欲望,是疲惫生活中永远的英雄梦想。
“伟大的人都爱回忆过去”
加内特喜欢回忆,喜欢带着他的梦想,去回忆生命中经历的一个个地方,那里有他儿时的憧憬和希望。
南卡罗莱纳州的马尔丁,极目连天的农场,这就是加内特的故乡。那时侯这里的孩子们大都喜欢在木兰树丛中追逐嬉戏,或是在仅有的两个车库里玩“警察捉黑帮”。
和其他孩子不同的是,加内特喜欢打篮球。马尔丁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瘦孩子,因为这个地方只有一个体育公园,瘦孩子每天都会在那里练习投篮。他每天早上9点开始练习,直到凌晨3点才回家睡觉。是的,每天如此。
以至于所有人都以为瘦孩子疯了,因为当他们中午11点起床后路过体育公园时,都会看到那个颀长的身影——人们因此得出结论:这家伙为了篮球根本不睡觉。“伟大的人都爱回忆过去,我也不例外。”加内特抚摸着自己狭长的脑袋说道。
他明白自己曾经经历过什么,所以他开始变得与众不同:他在自己的大臂上刺上了一块醒目的刺青:一只紧握篮球的手,下面是三个字——血、汗和泪。
狼一样的男人,不会忘记自己的经历。
他甚至清晰地记得:自己在身高长到1米98时才知道怎样扣篮;他甚至没有忘记:自己第一次参加NBA球员训练营时,是怎样被羞辱得无处容身。“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自己小时侯在街边上用手指转动篮球,继父就站在街对面,他让我把篮球扔掉,然后跟他回家;我盯着他,说:‘不!’”
于是他开始从心所欲。每一次用头去撞击陪伴自己的篮球;每一次胜利后酣畅淋漓地仰天怒吼,都是这头年轻的狼向“屈服”说“不”的时候。在选秀夏令营里,他为了让球探们看好他,曾经反复用手去触摸篮板的顶部——右手,然后是左手。
和许多高中生球员一样,25岁的他喜欢佩带粗大的银饰;喜欢缠上黑色的头巾以示成熟;喜欢买很多玩具逗自己开心。加内特快乐而有礼貌,但使他成为呼喝群狼的领袖的,正是那种与生俱来的孤傲。他仍然爱练习跳投,不过是在标靶中心的体育馆里;投着投着,他会从一个细小的动作差别中感受到灵感,然后就这样跳着,叫着;直到疲倦。等等,疲倦?他会疲倦吗?抱歉。
(尾声)加内特依旧在场上不知疲倦地向天空挥动着他的双臂,迅捷而有力;依旧咆哮着,呐喊着。没有人怀疑他的能力和斗志,就像原野上的头狼一样。也许在加内特的心中,作一个领袖就像当一只头狼,寻求一种放浪的自由,寻求一种无拘无束的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