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正式下发了对于各级国家队球员和输送这些球员俱乐部的13条管理规定。从明年开始,这13条规定将严格约束现役国脚和各输送国脚的俱乐部,以更好地协调国家队与联赛之间的关系,保障联赛的稳定性与连续性,保障各级国家足球队的集训和比赛,保障国家队队员的权益。 在这13条规定中,尽管明年是中超联赛第一年,足协仍然在中超赛程的制定上遵循为国家队和国奥队让路的方针。一旦国家队和国奥队参加国际比赛,中超联赛将暂停,但中甲联赛和足协杯照常进行。同时,足协还确定了一个优先原则,即假如球员所在俱乐部参加洲际赛事与国家队和国奥队时间冲突时,该球员将优先参加国家队和国奥队的集训。 足协还将为各级国家队球员在集训和比赛期间购买意外伤残保险和医疗保险,凡在国家队训练比赛中受伤而影响回俱乐部参加比赛的队员,在当年赛季享受俱乐部球队上场队员的工资及平均奖金。如伤势当年不能恢复,在伤愈前的其他年度(至运动员30岁)享受俱乐部一线队的平均工资(此条款应写入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不执行此条款的俱乐部,中国足协有权使用俱乐部联赛保证金对有关运动员给予补偿。 此外,在13条规定中,足协还对过去存在的国脚诈伤、违纪等问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一旦有国脚或俱乐部违反有关规定,足协将给予严厉处罚 。(杜锐)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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