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撤除处罚不可能 《足球》报要走法律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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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4日08:31
天津日报集团-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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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足球》报的一纸七条声明,以及就足协处罚决定作出的大篇幅报道,让人们意识到足协与《足球》报的交锋已经进入白热化。昨天下午,中国足协新闻办主任董华和《足球》报谢奕在分别接受采访时,都没有退缩和让步的意思。前者表明现在不可能撤销对《足球》的处罚,后者则表态撤销处罚是基本底线。
足协:报道失实是关键董华认为现在肯定不会撤销对《足球》报的处罚决定,“除非他们能够拿出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与中国足球实行剥离的正式文件,否则,他们的报道肯定是失实的。足协是收到国资委正式函件的,要求他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也是国资委。”在董华看来,此事的核心部分有两点,一是那篇报道是不是假新闻,二是足协处罚是否超越职权范围。“他们以国务院部委名义作出明确认定,且明确表示国资委要求国企三年内退出中国足球,这已经给中国足球的形象、声誉带来实质性影响。”
《足球》:还读者真相最重要说起足协的处罚决定,谢奕觉得非常遗憾,“处理本身是错误的,这是我们的基本态度。如果足协不撤销处罚决定,我们甚至已经做好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的准备。”通过对这件事的争论,谢奕希望能够引发两方面的探讨。一是部分国企退出中国足球应不应该面对以及怎样面对,二是保障媒体采访资格的法规如何出台。“媒体报道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只能保证大方向不出错。如果印在报纸上的都是已经成文的文件,那还要报纸干吗?足协的人可能是当官当得太久了,他们已经不会从正常的角度来看问题。”辛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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