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廷勇)按照中国足协的原意,由中国足协官员杨一民、郎效农及鲁能、国安、申花、健力宝、泰达五俱乐部董事长或总经理组成7人常委会,其职责是处理中超联赛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紧急事件,但由于各俱乐部的切身利益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受到了各俱乐部的抵制。 什么问题算是重大问题?为什么重大问题要由常委来解决?为什么五名常委以外的其他委员不能对“重大问题”参与并作出决定意见?如果常委能作决定还要委员会来干什么?一系列关于常委会权力范围的问题引起老总们的争论,一些俱乐部老总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表示,没有把属于实德系的俱乐部选进常委会,就是为了防止联赛中出现重大事件时,几个常委在利益的驱动下联合起来“做”掉某俱乐部,但足协给予常委会的权力触动了各俱乐部敏感的利益神经,这样只好把常委会权力降级,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若联赛中真的遇到什么大问题又由谁来决策处理?一老总笑着对记者表示,以前也搞过类似的委员会,说什么要民主决策,但最后还是由足协说了算,如果这次真的把权力放给俱乐部自己选出来的常委会,倒是足协的民主意识有了很大的进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