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超委员会和联赛委员会成立大会期间,足协方面在会议上提醒各家职业俱乐部,必须完善俱乐部经营,确保俱乐部生存的“长治久安”,避免前十年俱乐部“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情景再现。而据记者了解,足协正在加紧修订完善提前公布的《俱乐部产权转让规定》,严格对俱乐部进出机制的监管。
建章立制缩减转让空间
去年底,为了紧急应对少数俱乐部在中超审查前夕仓促转让的情况,中国足协提前公布了《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草案》,直接后果是让诸如辽宁等俱乐部的转让暂时停止。但提前公布的影响就是,转让规定中的不少疏漏之处还来不及修改,就出台问世了。当然为了谨慎起见,足协方面在规定后面明确了“草案”二字。
疏漏之一就是此前的《转让规定》仅仅规定针对中超俱乐部,而对于中甲俱乐部乃至更低层次的俱乐部产权转让,并未纳入规定范围。因此,足协方面将把此前的《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扩充为《职业俱乐部转让规定》,涉及面覆盖所有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产权转让。
疏漏之二就是并没有明确规定产权转让的时间。当《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紧急出台后,辽足俱乐部转让当即喊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完全放弃转让。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准备在进入中超之后再行转让,但目前看来这种可能性将不复存在。
严控主体确保长治久安
一个来自官方机构的数据,在十年甲A联赛期间,有六十家左右的企业曾冠名赞助俱乐部,这种随意进出的局面让足协主管部门也非常头痛。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管机制,管理部门也只能听之任之而无可奈何。
从中超审核标准的制定开始,足协方面就强化进入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进入的“门槛”。足协方面对此的解释是“中超标准的制订并不能仅仅考虑到眼前的需求,还要从长远着手”,而另一层潜在的含义就是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各种软硬件,把俱乐部牢牢地“捆绑”在足球俱乐部的经营建设上,而心无旁骛。
同进入标准中的高标准相呼应,足协方面还将在《俱乐部产权转让规定》中对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在原有的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形式中包括三种形式:一次要产权转让,即部分产权转让,该转让不会使主要股东发生变更;二主要产权转让,即部分产权转让,该转让将会使主要股东发生变更;三全部产权转让。足协将考虑取消全部产权转让,而只允许部分产权转让,相关的具体条款还在进一步细化之中。
在了解了这一政策动向之后,某俱乐部老总向记者表示:“足协作为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肯定也是理所当然的,但这种强制性手段的背后也正暴露出中国足球市场的不完善。如果我们的市场能够确保让进入着赚钱,谁还愿意退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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