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参加职业赛事症结: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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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4年3月16日08:58
东方体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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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参加职业赛事,到底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医学问题?性别的界定标准又是什么?生殖器官?性染色体?还是身份档案上的记载?
在问题日见明朗的情况下,相匹配的法律还处在溟蒙状态,也就是说变性人参赛并没有法律依据,这也是令国际奥委会和体育单项协会犯愁的症结。综观已经出现的实例,仲裁结论的偶然性很大,正如体育法学专家里托·桑德罗所说:“每个个案的情况不尽相同,既取决于律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在很大程度上受法官好恶的干扰。”
桑德罗认为:“如果是女变男参加男子项目,往往会博得法官的好感,但如果男变女参加女子项目,就会有人来质疑比赛的公平性。这既是一个复杂的医学问题,又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圣保罗大学的体育维权专家戈麦斯认为这个问题的复杂性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最为棘手的是没有公认的法律来进行规范,目前为止所有的判决都受到影响司法公正的干扰。”国际排联放弃性别检查却禁止变性人参赛,在戈麦斯看来就是“双重标准”,“如果我外表看起来是女人,又没人揭发我,我就可以参赛,可实际上我是个变性人。毫无疑问,这是自相矛盾的。”
然后,让我们将目光投向体育大国巴西。1997年9月10日巴西就出台了规范变性手术的法律,在许多变性的技术细节上都有规定,比如,在巴西做变性手术,需外科医师、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共同“会诊”,因为手术是不可逆的,接受手术者必须作好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准备,产生变性的想法至少两年以上,且年满21周岁。
但是,即便在“生产”出大量变性人的巴西,在变性人参赛方面却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他们无法制定量化公平性的标准,如何在参加女子项目的变性选手身上做“减法”,将她们“与生俱来”的优势扣除,以保证竞技的公平性,这里面的技术含量就相当高,然而,这又是制定相关法律所必需的,这样看来,变性人参加职业比赛的立法,离不开医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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