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张官司”原告被告都叫冤 赔礼道歉失公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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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4年3月24日02:05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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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实习生陆维皓 曲乐恒和张玉宁都在叫“冤”。昨天是“曲张车祸案”上诉的最后期限,前辽足球员曲乐恒,终于还是交上了诉状。他要求张玉宁当面道歉,并赔偿更多的钱。无独有偶,在4天前,张家也已经提出了上诉的请求,理由是:一审判的赔款太多了。
赔了钱,但却“免了礼”———这是曲乐恒对一审判决最不满的地方。曲乐恒极其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虽然确认了张玉宁在本案中的全部责任,但是在认定他是否道歉上有失公允。张玉宁的公开表态不能代表公开道歉,他必须来到曲乐恒的面前“赔礼”。同时,曲乐恒对一审判定的赔偿金额依然不满。他提出,法院仅仅按照20年的标准计算生活补助,显然没有估计到自己今后的治疗费用。同时,曲乐恒还要求张家支付额外的“医疗费”,使自己恢复性能力。
在曲乐恒眼里还“不够”的赔偿金额,在张家看来已经是离谱的“天价”。张玉宁提出的诉状中,对原来13项判决中的9项提出了异议。他认为36万多元的医药费赔偿中有“猫腻”,因为曲乐恒的一张“诊断证明书”并非出自正规医疗机构,在香港购买的药品也不合理。张家还认为,法院判决的残疾人用品用具费53万元,缺乏计算依据;误工费56.7万元严重超出法定的赔偿标准。同时,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给了曲乐恒高达7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张家表示:曲乐恒要求精神抚慰金是可以理解的,但也要贯彻公平原则,70万元实在是太高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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