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陈勇报道 3月25日下午14时20分,长春亚泰俱乐部全体股东再次在长春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外界通报股东会已经聘请了十位国内外著名法学专家、律师,共同组成阵容庞大的律师团,并授权他们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纠风办等相关部委举报中国足协歪曲事实、行政不作为、故意包庇、纵容涉嫌违法的事实,向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寻求司法或法律解释,向亚足联、国际足联咨询或举报。
按足球圈内的“行规”,足球俱乐部是不能告足协的,但对于中国足协几次对亚泰的不公平对待,亚泰俱乐部的股东们坐不住了。继一周前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亚泰股东们在昨天下午再次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他们打好这场官司的决心及计划。
中超联赛在5月份就要开打,而且亚泰已经征战中甲联赛了,亚泰股东还怎么要求足协恢复自己的中超资格呢?对此,亚泰俱乐部股东代表表示:“其实现在打不打中超都无所谓了,但我们必须要在与足协的这场战役中讨个说法。按照司法程序,5月份中超开打前不可能结束官司,但我们股东不会去计较这些,即使官司打到年底,或是打到明年,我们都会继续下去,为亚泰足球、为中国足球、甚至为中国司法的完善打赢这场正义之战!”
对于中国足协对长春亚泰中超资格的裁决,亚泰股东会的代表昨天明确表示:希望足协的个别领导能够悬崖勒马,不要将足球运动掺杂进政治,对中国足协个别领导公开进行的挑衅,我们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亚泰两次官司都将矛头指向足协,但是这一次却不同于上一次,股东代表贾旭平说:“请所有还支持中国足球的人放心,我们这次一定要把官司进行到底,虽然2002年的官司平淡收场,但是,2004年的法制环境与2002年已不可同日而语了。我相信,虽然道路会非常曲折,但是今年我们是不会理会任何人对我们做的工作,所有事情都不会再影响亚泰了。”
在声明中,股东代表们多次提到要足协赔偿亚泰股东们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笔费用到底需要多少呢?一股东代表说:“我们的态度非常慎重,需要我们的律师团、股东会以及国家相关部门作出认定后再来定夺赔偿费用。这笔费用中,将包括中超俱乐部从中国足协处收取的分红,同时还包括打官司的相关费用。”
据了解,此次亚泰俱乐部股东会所聘请的国内外的法学专家以及律师都是非常知名的人士,但在昨天下午的通报会上,律师团并没有到现场。对此,亚泰俱乐部董事长刘玉明说:“我们不让这些律师来到通报会现场,不仅如此,我们也不打算公开他们的姓名,这样会更有利于他们开展工作,不会遇到不必要的干扰。”
据记者了解,亚泰股东们将维权的事情全权委托给律师团之后,律师团将马上展开行动,第一步就是向国家有关部委征求法律、法规的解释,同时对中国足协及其主要责任人的渎职和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亚泰告状·行动
一、依法向中纪委、中央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征求法律、法规解释,同时举报中国足协及其主要责任人的渎职行为和涉嫌违法行为。
二、对中国足协无视规定和公平竞争规则、不公平对待会员俱乐部的渎职行为,在向国际足联、亚足联提出咨询后,再作进一步的选择。
三、要求中国足协及其主要责任者公开向亚泰俱乐部的全体股东道歉,更改2004年3月18日对中超资格的认定,恢复亚泰的中超的合法席位。
四、中国足协放弃本应由自己决定中超资格的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对此将依法提出诉讼,要求中国足协赔偿因其主观故意和不公平待遇,给亚泰俱乐部全体股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通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质询国家体育总局,要求重新审定中超俱乐部资格,恢复亚泰俱乐部的中超资格,并追究中国足协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六、提请国家有关部门主持召开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公开此次事件全部实情。(陈勇)
亚泰告状·历史
2001赛季,中国足协在打击“甲B五鼠”时,剥夺了长春亚泰作为甲B第二名升上甲A的资格。2002年1月7日,亚泰俱乐部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中国足协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中国足协“足纪字(2001)14号处理决定”,并提出了其他一些要求。2002年1月23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002年3月8日,谷长春等2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了题为《关于中国足协章程排斥司法介入的合法性及中国足协管理问题的意见》,并要求法院受理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诉中国足协行政诉讼案。(陈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