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委员会出限薪令 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收入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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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4年3月28日17:26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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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今晨武汉专电(记者李立)中超委员会武汉会议总算有了结论。昨日中午,与会老总们纷纷向各地记者传达了同一个“喜讯”:在即将开始的中超联赛里要强调“行业自律”,并通过了关于“限薪”的一条硬性指标:一支球队的工资总额不能超过该俱乐部主营业收入的55%。主营业收入包括该俱乐部的胸前胸后广告、冠名等经营收入。
国奥此次冲击奥运会成绩不佳是促成这次会议召开的主要原因。由于此次会议并没有最终出台任何有具体形式的文件,所以与会的老总只是在意向上达成了要限制球员薪水的共识,但这已非常难得。“这是第一次那么多老总在这个问题上如此一致!”一位老总感慨地说,“以前一些俱乐部为了买进自己需要的球员,盲目抬高价钱,最终导致整个薪资水平虚假繁荣,这种现象再不能持续下去了。”
由于大多数俱乐部都已经完成了2004年与球员的签约,这项55%的“硬性指标”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上海中远俱乐部的副总王国林表示:“我们将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去完成这件事,但关于限薪的一些具体条款,还得等到2005年中超才能付诸实践。重要的是,所有的俱乐部都意识到了限薪的重要性,这是最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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