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昨天向上海九城俱乐部开出罚单,对郑诚、张璐两名队员处以停赛一年,罚款五千的处罚。 根据足协方面在处罚决定中的描述,“在2003—2004年全国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队联赛成都赛区3月19日上海九城对大连实德比赛进行到下半场38分钟时,上海九城队1号球员郑诚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将球用力踢向空中,裁判员向该队员出示了第二张黄牌将其罚出场,随即郑诚冲向裁判员用双手猛烈推打裁判员,并带有粗言秽语。”联赛部官员同时指出,下半时第39分钟时,上海九城替补队员14号张璐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并冲进场内用双手击打裁判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出场。 今年初,足协刚下发了新赛季严格执法的规定,近期又下发了新版的纪律处罚条例,因此足协方面对于本次判罚十分重视,也广泛听取了纪律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起初的判罚尺度是停赛半年、罚款两万,但考虑到乙级俱乐部和五人制球员的实际收入情况,足协方面最终作出了停赛一年、罚款五千的处罚决定。 联赛部表示,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规定,给予上海九城俱乐部郑诚、张璐两名队员处罚。同时对上海九城俱乐部提出警告,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在第五阶段比赛开始之前,上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作者: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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