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4月2日的报道,西安一位小伙子3月23日抽中了“即开型体育彩票”最高奖——一辆宝马车和12万元现金,当天,彩票主办方确认并公证后宣布他中奖,还让他在宝马车里“巡游”了一番。那张彩票则在主办方那里保存。次日这位小伙子去兑奖,却被告知那张中奖彩票是假票。这便是闹得沸沸扬扬的西安“彩票事件”。
然而,类似“彩票事件”却不是头一次出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2001年底湖北利川市的福利彩票案。当年的12月1日,彩民李某夫妇持一张印有“虎甲”字样的彩票欲兑15万元奖金,但本该当日兑付的奖票,却被民政局局长、即本次活动的募委会副主任彭某代管一夜,理由是保证安全。次日,曾被很多人传看认定的这张被彭某代管的“真虎甲”变成了“假虎甲”。此事件《北京青年报》及新华社等媒体都有详细报道。笔者为此曾在人民网发表“人民时评”《彩票被局长保管一夜之后》,呼吁应重视彩票有关严密制度的制定,指出不遵守彩票“游戏规则”的严密性与公正性,必然导致是非争议的发生。这次西安“彩票事件”的发生,再一次印证了笔者的判断。
制度是什么?通俗地说,制度就是大家处事的规则。制度的严密和执行的严格是保证公正性的一个重要前提。对于彩票来说,制度更关乎信用。彩民购买彩票的前提就是基于对发行彩票各项制度的信任。如果朝令夕改,或本身存在漏洞,不仅会使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也会使人们对其公正性产生怀疑。
就西安“彩票事件”而言,其制度漏洞有二。其一是,辨认彩票真伪工作并未引起高度重视。事实上,售买双方当面确认彩票的真伪并不是一件难事情。主办方有能力也应该做到。彩票本身设定了刮开区密码和设定奖项的密码,只需要当时核对即可。为何主办方要等到当天销售活动结束后再核对奖票?其二是,彩票被主办方保管之后,彩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其工作人员可能作假。对于这位小伙子来说,他是履行了彩票的兑奖程序的,彩票也已被确认和公证并宣布中奖,奖品奖金就应该是他的。至于他是否造假,主办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通过司法的介入,寻找双方可能造假的证据,再确定是否追回奖品奖金。然而,由于当时未能真正辨伪,这种证据的寻找变得异常的艰难。这再一次提醒我们,严格地履行严密的制度是何等重要。
不止一次的“彩票事件”为何唤不醒有关部门对严密制度的重视?究其原因,恐怕是一些人头脑简单的缘故。首先是没有从危害彩票业的高度来认识兑奖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其次是一些人发行彩票“圈钱”心切,而对彩民的造假和自身工作人员的造假的可能性又估计不足。其三是,主办方总把自己放在裁判员的位置,没有认识到自己应和彩民一样都是“运动员”,出现问题应由司法机关等社会公正机构来裁决。
“彩票事件”再次发生告诉我们,制度程序等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了问题而不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问题不一定是自己身上发生的,但我们应有“他人亡羊我补牢”的自觉性。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不断总结和吸取自己乃至他人的经验与教训,在前人和他人的基础上获得不断进步,这样就可以少走弯路。如果什么事都要等到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的发展与进步必然会滞后。但愿类似“彩票事件”能再一次唤醒人们,既重视及时总结自身的经验和教训,又重视他人的前车之鉴,以免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