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珠海队本月11日在足协杯首轮以2比0击败湖南湘军队的比赛中,范志毅故意踢人被红牌罚下。由于范志毅的行为比较恶劣,所以中国足协近日对其进行了追加处罚。
中国足协在处罚通知中称:“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15条、第31条和第32条规定,给予范志毅停赛5场、罚款20000元的处罚。停赛期包括2004年中甲联赛第4、5、6轮及中国足协杯赛第2轮两回合比赛。”
对于范志毅的追加处罚,珠海俱乐部老总卫平表示:“中国足协的处罚是按照相关规定下达的,自然有他们的道理。作为俱乐部我们只能服从。俱乐部还没就这件事开会讨论。不过,我们肯定要按队规处罚小范。” 崔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