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底,中国足协和IMG(国际管理集团)签订了中国足球史上的第一份联赛推广合同,当年万宝路公司竞标成功,与中国足协签订了五年冠名合同。合同中规定在1994-1998年这五年时间里,第一年赞助费用为120万美元,以后每年的冠名费用按照10%递增。在前五年联赛中,冠名的费用依次为120万美元、132万美元、144万美元、156万美元和168万美元。1998年年末,由于广告法的制约,万宝路作为烟草公司不再续约,而百事可乐公司则在新一届竞标中脱颖而出。这次合同的文本与首届万宝路赞助的时候相差不多,也是5年,但赞助的基数却大幅攀升,达到1000万美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递增10%,这样1999年至2002年的冠名费用依次为1000万美元、1100万美元、1200万美元和1300万美元。2002年末,百事可乐公司以IMG违约为名宣布提前中止合同,这样百事可乐实际上只同中国足协合作了四年。
在百事可乐退出之后,西门子介入甲A,在2004年3月同中国足协签约,但最终冠名末代甲A的总费用据说仅有700万美元。如果按照以前同百事可乐的合约,2003年甲A联赛的冠名费应该是1400万美元,最终竟然缩水700万美元。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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