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说过:“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回忆和欲望掺杂在一起。”眼下,四月,足球圈中的两大符号——被我们亲切地称作“老马”和“小贝”的这两个男人,以各自的方式体味了“残忍”,而作为看客兼与此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消费者,我们则体会到了掺杂在一起的“回忆和欲望”。
一个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大佬这样解释他的马拉多纳情结:“1986年那个闷热的夏天,是迭戈·马拉多纳的演出消解了中国高考对我们一代人身心的折磨;1990年那个混乱的雨季,是迭戈·马拉多纳一声悲恸让我们忘掉毕业分配的烦恼,而1994年的“麻黄碱事件”,使我们终于知道FIFA的政治就是一种药物。”
没有做过统计,仅凭印象,身边的老马“死忠”球迷中,跟这位大佬一样30岁以上的人占了绝大多数。这是当今掌握话语权的主流人群,他们有幸在青春期见证了老马的辉煌并接受了老马的一切。不仅仅因为老马是80年代中国人开始正式接触国外先进足球时最牛的牛人,而且他的特立独行、张扬个性都切合了当时中国人最向往的独立精神——离经叛道、藐视权贵、以一己之力挑战这个世界。说到这个,可以比较一下老马的追随者和罗大佑、崔健的追随者,至少在我比较熟悉的体育媒体里,这两个人群基本上就是同一群人,他们大多数读过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有过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如今大多数口才极好善讲段子,混的好的就像《手机》里的严守一,差一点的就是《卡拉是条狗》疲惫不堪的“老二”,作为文化符号,老马和王朔在他们心灵上引起的共振是相同的。
而小贝的球迷则大多数在30岁以下。75年以后出生的球迷,更多是从90世界杯开始,然后被94年开始的职业化大潮所席卷。十年甲A,骂多于笑,但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球迷真正扩大、造成声势,全拜这联赛职业化之风。而彼时的老马,已经是发福臃肿的愤怒中年,少年们能亲眼见识的,已经只有他在麻黄碱事发后的泪水。
所以,虽然资深者爱嘲笑后来者肤浅,but,sorry,在少年们的眼中,他真的不够酷。论球技,罗纳尔多可以,可是他还不足以成为一个打着时代烙印的文化符号——“外星人”本来就不属于这个星球。只有小贝——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填补了这个新保守主义年代少年们的想象空间:出身平民,积极向上,健康时尚,忠于爱情,重视家庭,但又不是只可仰视的神像,他也和其他年轻人一样有过冲动和不理智,也想出风头,但有时又有些害羞,轮到球技,他有出色的地方,但远远不够登上神坛的地步,这些都让少年人觉得亲近而值得追随。
90后的社会观念总体是回归传统,昔日的反叛青年纷纷洗脚上岸穿上西装接受招安:麦当娜成了“庇隆夫人”,罗大佑高唱“东方之珠”。这个时代要求的是“新好男人”:既会赚钱又会花钱,都会享乐主义的先锋、顺应全球化趋势满世界跑,沟通方式是手机和短信——一句话,一个优质的职业经理人。而贝克汉姆身上,正集中体现了这个年代的种种特征和特质,他因此而被越抬越高,因为他既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欲望又能满足这个时代的欲望;而现在当38岁的脱衣舞娘也在讲述她在贝克汉姆面前的道德优越感时,其原因其实也同样如此。
一个也在跑体育的女孩在MSN上的名字改为了“被贝克汉姆改变的人生观”,而另一个哥们的MSN叫“我和贝克汉姆的情妇都用T618”。前者的依据是从1996年相识,1997年开始有亲密接触,贝克汉姆和维多利亚在一起差不多也7、8年了,7年之痒啊,虽然有合伙抢钱嫌疑,但数数97年后合并的大公司里,现在还存在几个?连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都一直闹着要“离婚”。而后者的心态则跟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我们知道这对夫妻正在“危机公关”,也知道这点绯闻还不足以吓退砸钱的赞助商,这个偶像还远未到黄昏。不用看《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我们的神经就已经足够粗壮,手机里不会为此传出一声叹息,只有与此相关的黄段子:“万水千山总是情人”,“野合也有春天”……
在他那本本来就有文过饰非之嫌、中文翻译又极烂的自传里,贝克汉姆反复地问一个问题: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到哪里去。这固然是老生常谈,可是无论老马、小贝还是我们,谁敢说自己已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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