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国胜 有关申花前锋张玉宁的参赛资格,是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向中国足协申诉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尽管从一开始中国足协就承认了自身在这件事情上存在工作失误,并郑重向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道歉,但中国足协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仍然存在很大争议,也让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有些难以接受。
对此,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的一位负责人毫不客气地指出:“足协是在‘和稀泥’。”他说,早在5月9日,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就曾在中超赛前的联席会议上郑重表示,手续不完备的球员不能参赛,否则将按照规程对违规球队作出弃权处罚。既然已经有言在先,为什么当申花俱乐部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时候,中国足协又会为其大开方便之门呢?这样一来,事先制定的联赛规程还有什么严肃性和权威性可言?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申花俱乐部来说,出现这样的事情也许是因为一时疏忽,但中国足协也跟着犯这样的错误,而且还是错上加错,就有些让人不可理解了。现在都在提倡依法办事,而依法办事的重要一条,就是程序合法。既然申花俱乐部没有把张玉宁的参赛证拿到中国足协盖章,就是应该走的程序而没有走。从维护中超规程的权威性出发,中国足协完全有理由拒绝他们的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足协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的一纸传真,就把规程的权威性一下子给抹杀掉了。而让人觉得更加可笑的是,传真中连中国足协的一个公章都没有,却竟然就起到了超越规程的效力,岂不是有点儿戏?
这位负责人说,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揪住这件事情不放,并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单纯为了改变那场比赛的比分。尽管我们因此而输掉了比赛,但联赛毕竟还很漫长,还有21轮,只要后面打好了,照样可以取得好成绩。但问题是,这件事直接关系到中国的足球环境,也反映着中国足协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际上,对于与申花队那场比赛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不光球队的主教练和球员不满意,俱乐部乃至鲁能集团领导也不满意。当时,集团某位领导甚至气愤地表示:像中国足球目前这样的环境,如果不改变的话,我们是不是也考虑一下还要不要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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