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队5人发生的费用(小葱、大海、老龙、森林、ricar) 车票:2164元 北京西站小红帽:25元 扑克牌:3元 成都车站打车:67元 青年旅社住宿:150元 共:2400元 全队8人发生的费用 气罐:24*20元=480元 食物:1195元 队旗队标:450元 路绳:700元 方便米饭:278元 药品:200元 茶店子车站寄存:30元 成都晚饭+打车(5月1日):13+200=213元 至茶店子打车(5月2日)+早饭:28+20=48元 电池:10元 汽油:4元 成都-薛城-上孟车票:232+80+8+72=392元 背夫酒钱:12元 背夫钱:2000+720+200+1700=4620元 上孟宋家吃住:900元 上孟-汶川车费:160元 汶川-成都车费:400元 成都住宿:7*30元=210元 成都晚饭:200元 共:10502元 以上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算帐时,由于失误,将茶店子-薛城的车票232元多算了一次,而薛城-上孟的车票少算了64元。所以现在尚余公款232-64=168元,有待处理。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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