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协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北京摄影家协会、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门头沟区旅游局、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北京晨报》、北京交通台、千龙网协办。大赛办公室设在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 二、征集内容 参赛作品要重点反映门头沟卫星城发展新貌,石龙工业开发区建设成就,区内各大农业观光园发展建设成就,灵山、百花山、妙峰山、戒台寺、潭柘寺、珍珠湖、龙门涧等自然、人文景观,以斋堂为中心的平西革命根据地爱国主义教育景观,以及区仙各项大型旅游、文化活动和人民群众参与生产实践、安居乐业的生动画面,要反映当年各季度时令景观及场面。凡不涉及上述内容的照片不予参评。 三、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广大摄影工作者及爱好者。黑白、彩色均可,冲洗7-10英寸。要注明作者姓名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作品名称、内容、摄影时间和地点。 2、作品寄送时间: 秋季作品时间:2003年9月至2003年11月 冬季作品时间:2003年12月2004年2月 春季作品时间:2004年3月至2004年5月 夏季作品时间:2004年6月2004年8月 以邮戳为准。 3、首赛季(秋季)活动主题:西出长安街,金秋好去处。 4、寄送地址:(两个地址任选其一) (1)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石龙怀”“西出长安京西行”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2300,联系人:张慧军 李雪莲 李争三,联系电话:69842567,69858744。寄送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石龙怀”字样。 (2)北京市西长安街7号,北京市文联办公楼416房间,北京摄影家协会。邮编:100031。联系电话:66011145。寄送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石龙杯”字样。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片。凡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出版画册。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在其他非商业活动中使用,不再付酬。 6、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仅、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奖励办法 1、本次大赛按秋、冬、春、夏四个赛季进行征集和评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比。 2、奖项设置:每赛季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4名,每人奖金1500元,三等奖8名,每人奖金800元。全年设入选奖200名,第人奖金200元。所有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收入调节税由组委会扣代缴,并提供完税证明) 3、每个赛季末,在《北京晨报》以专版的形式公布获奖名单,选登获奖作品;同时,在千龙网等媒体公布名单、选登作品。 4、冬、春、夏季主题另行公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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