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李贺普)《反兴奋剂条例》已于2004年3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为保证该条例的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于近日联合发布第1号公告,公布了《2004年兴奋剂目录》。
《2004年兴奋剂目录》“第一部分:兴奋剂品种”,共列出159种兴奋剂。这159种兴奋剂又分七大类:一、蛋白同化制剂品种,二、肽类激素品种,三、麻醉药品品种,四、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六、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七、其他品种。
《2004年兴奋剂目录》第二部分,介绍了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的有关规定,共八个方面:一、运动员禁用方法,二、运动员兴奋剂检查项目,三、运动员兴奋剂检查样本中某些特殊物质的浓度上限,四、运动员治疗用药,五、追踪调查,六、特殊项目禁用的物质,七、特定物质,八、监控程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