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中超联赛,上海国际队球员因为一个有争议的判罚,冲向主裁判谭海,此后国际队门将江津拒扑点球,争执持续了10分钟,而这已经是国际队在已进行的四场比赛中因为判罚原因第三次向裁判发难了。
国际并不是唯一作出如此冲动举动的球队。四轮中超联赛下来,许多球队似乎依然延续他们在甲A年代的习惯,不管是真受了欺负,还是假受了欺负,首先将矛头直指裁判,场上各种争执乃至骚乱行为时有发生。
按理说,裁判员是绿茵场上的“法官”,具有绝对的判罚权威。但在中国的超级联赛上,裁判权威居然堕落到可以被某些球员任意挑衅的地步,恐怕也是中国足球的一大特色。
笔者就此想对裁判判罚和球员挑衅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球员向裁判员发难,是认为裁判员判罚不公,难以令人心悦诚服。对球员的这一挑衅,“主观公正”的裁判员将有三种选择,第一,坚持判罚正确,裁判员完全可以认为球员无理取闹,进而对滋事球员出示黄牌或者红牌警告;第二,坚持判罚正确,但裁判员心肠比较软,不忍心出牌,认为既然作出不利于对方的判罚,就没有必要连带追加处罚对方队员;第三,裁判员认为自己的判罚有毛病,和助理裁判员商量后,改变判罚。
第一种情况比较正常,即裁判员如果是在“主观公正”的前提下作出最初判罚,那么他在权威受到挑战时,应果断出牌,有效控制比赛节奏。如果滋事球员依旧不依不饶,并造成比赛局势失控,这就是球员素质问题,并非裁判责任——从足球规则角度而言,场上球员服从裁判员判罚乃是天经地义,即便裁判员有错,最终也应由足协定论。
然而,出现在中超赛场最多的却是后两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即裁判员面对球员如此的挑衅,缺乏控制局势的能力,不敢掏牌,这起码说明裁判是“软哨”,其对球员的纵容可能将导致事态愈演愈烈,甚至导致球场暴力或比赛中断;第三种情况意味着裁判前后判罚不一致,有“昏哨”之嫌。
笔者就此认为,“主观公正”的中超裁判权威频繁受到挑战,直接反映了我国裁判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软哨”、“昏哨”一旦经常出现于最高级别的联赛,裁判权威一再受到球员挑战和媒体质疑也就难以避免。
对这一结论,我们还可从亚足联的评价中间接得到印证。5月30日,亚足联公布了即将参加亚洲杯执法工作的裁判员名单,中国作为东道主,仅有主裁判陆俊和助理裁判刘铁军两人入围。它打破了一个常规,即以往亚洲杯赛的东道主一般都有至少两名裁判被委派担任执法工作。对此,亚足联官方的说法是:“亚足联裁委会只看裁判的表现而不论其国籍。”
作为一个职业联赛走在前头的亚洲国家,裁判员水平却不被信任,这绝对值得中国足协深思。而中超目前的混乱现状,裁判员执法水平难辞其咎。
当然,还有一种最恶劣之情形,即裁判员并非业务水平不够,而因为判罚不是建立在“主观公正”的前提下,换句话说,裁判员是“黑哨”。在此,笔者不想进行过多讨论,首先是缺乏有力证据,其次,从纯粹足球的角度而言,“黑哨”已经不是真正的裁判,又何谈业务水平和裁判权威?(张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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