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布 28 家首批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的单位,这 28 家单位的总量削减措施全部完成后,预计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5 万吨/年、烟尘 4000 吨/年,对改善北京市区空气质量起重要作用。
这 28 家单位中,有的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例如高井、京能、京丰、华能、首钢电力等 5 家燃煤电厂,合计二氧化硫排放量 6.8 万吨/年、烟尘排放量 0.7 万吨/年,占全北京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60%、工业烟尘排放量 26%,而且这 5 家电厂全部位于城近郊区,是市区的排污大户。有的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或北京市地方排放标准,如高井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高达 1886 毫克/立方米、京丰热电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2150 毫克/立方米,远远超过北京市的 500 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与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 100 毫克/立方米的限制要求差距更远。有的排放不能稳定达标,例如市区大部分燃煤锅炉运行不够稳定,污染物排放浓度时高时低,不能确保稳定达标。而且这些燃煤锅炉大部位于居民区、文化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环境质量的要求较高。还有些单位控制无组织排放的环保措施不到位,例如华能电厂储煤场、首钢料场等,露天堆放燃煤、矿粉等粉状物料,产生扬尘污染。
这 28 家单位的治理中,大部分都涉及到脱硫。据调查,采用目前成熟的电厂脱硫技术,燃煤电厂实施脱硫工程后,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少 95% 以上。
首批实施总量削减的 28 家单位,合计排放二氧化硫 7.8 万吨/年、烟尘 1.3 万吨/年。北京市环保局将对其总量削减措施的实施进行督察,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将依法处理并通过企业环境信息系统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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